2.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 400060;
3. 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 北京 100037
2. Chongqing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Chongqing 400060, China;
3. WWF China, Beijing 100037, China
环保产业是联合国倡导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是衡量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为科学地核定环保产业的发展规模和结构,欧盟统计署探索制定了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Sector, EGSS)统计框架,这也成为联合国统计署推荐的环保产业国际统计标准,在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1-3]。学习和借鉴EGSS统计实践,有助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环保产业统计体系,以掌握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真实状况。经济普查作为我国现有统计制度中调查范围较广的一项常规统计制度,专门针对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展开调查,可以通过主要业务活动的关键词识别,较为便捷、准确地识别出属于EGSS领域的企业,加上经济普查设计了翔实的统计报表,包含了调查单位的多项经济指标,基本可以涵盖EGSS所需的4项指标,因此可将其作为常规统计口径核算EGSS数据的一个切入点,本文研究了其可行性和路径。
1 从经济普查基表核算EGSS数据的方法 1.1 总体思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我国开展统计工作的基础,建立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统计目录,将有助于使用统计系统庞大的数据库,获取环境货物与服务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将经济活动分类分为20个门类、96个大类、434个中类和1095个小类[4],由此为经济管理和产业统计资料归集提供基本规范。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每一个类别的说明,将4位数的小类代码与EGSS统计框架中的产品分类和环境领域分类进行对应[5],即可从我国的整体经济活动中选择出环境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商。然后,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对环境产品与服务部门生产商进行重新分组,并按照环境领域、产品属性进行分类[6]。再采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及每个企业特有的组织机构代码通过经济普查统计数据库寻找或估算诸如营业额、增加值、就业和出口额数据。通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收集EGSS统计数据的基本框架如图 1所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每一个类别与EGSS统计框架中的产品分类和环境领域分类进行对应,至此,建立起一个包含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群体的数据库,数据库中每个企业都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代码和所在环境领域进行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小类代码的信息从经济普查基表中收集,环境领域根据企业的活动说明以及经合组织/欧盟统计局环境行业手册规定的环境领域的对应关系进行决定。一旦企业识别,就能够通过其唯一的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在经济普查数据库中被明确指出,从企业填报经济普查相关报表中获得关于营业额、就业、出口额、增加值等变量的相关信息。
1.3 数据收集与处理经济普查数据库是完全基于企业的数据,以调查范围确定阶段筛选出的企业名录为基础,涉及的经济普查基表主要有6张,分别是单位普查表(61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B606-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成本费用(B606-2表)、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C603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604表)、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F603表)[7],从中提取的信息主要包括行业代码,行业类别,产品填报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主要业务活动、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出口额,以及用于计算增加值的相关数据等。再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EGSS统计框架对应表,将每一企业单位归入EGSS对应领域及属性中。最后,按照环境领域和产品属性两大类别,分别进行分组并汇总。
EGSS统计框架关注的营业额、就业人数、出口额、增加值的具体核算方法如下:
1.3.1 营业额的核算本研究通过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之和反映营业额、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之和反映主要业务的营业额,具体数据提取于普查基础表(611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即
EGSS统计框架对就业人数的定义为在机构内工作或为机构工作的、每隔一定时间收取现金或其他形式报酬的所有人员。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就业人数的定义为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本研究就业人数提取于普查基础表(611表)中的从业人员数。即
EGSS统计框架对出口额的定义为产品和服务从常住居民向非常住居民的交易。由于普查基表中没有统计出口额指标,为使得数据来源具有一致可得性,本研究选用经济普查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出口额来表征。即
本研究通过增加值率计算增加值,其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一是参考采用分行业增加值率,数据主要来源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2013年GDP/生产法收入法年报,又因增加值率的测算目前仅计算到各行业的大类或者中类,行业小类的增加值率较难获取,经专家评估,最终以各大、中类行业的增加值率作为EGSS行业对应的增加值率。具体计算公式为:
二是计算总产出,本研究为使得数据具有一致可比性,主要利用营业收入等指标表征EGSS对应行业的总产出。
三是计算增加值,根据增加值与总产出之间的关系,即增加值率与总产出的乘积可得增加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经济普查和EGSS统计框架在统计定位上不同,使得两者在统计范围、统计对象、统计指标以及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等方面有明显差异(表 1)。
统计对象不同。EGSS统计框架的统计对象是从事EGSS相关生产活动的政府和企业,仅包含生产商,不包含零售商。而本次作为数据框的经济普查包括的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含除第一产业外的其余所有行业的所有生产商、零售商,也包括政府部门。因此,本次研究中并没有将第一产业纳入此次的研究范围,数据收集过程中主要是以经济普查基础表(611表)为基础,该表并没包括个体经营户,又考虑到个体经营户在整体上对研究的影响不大,故未将其纳入研究的范围内。
统计指标定义不同。EGSS研究指标包括营业额、从业人员、出口额以及增加值,根据《欧盟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统计使用手册》对四者的定义,与国民经济对其的定义不尽相同,具体比较如表 2所示。
数据收集与整理中存在误差。正因为上述四大指标在定义上存在差距,才导致在数据收集与整理中出现较多的误差。对于营业额,考虑到数据的易操作性,结合EGSS定义,拟用营业收入与营业税附加之和表征,从整体上说,大致能反映出EGSS各类别的营业额情况。对于从业人员数,选用从业人员期末数表征,能较好地反映出流动性较弱的EGSS行业,但对于流动性强的行业,则具有一定的误差。对于出口额的探讨,由于经济普查中对出口额的收集仅涉及联网直报单位中的部分行业,不包括非联网直报和重点服务业、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等行业,因此本次出口额是用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等对应行业的出口值表征,这一做法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统计口径与营业额、就业人数、增加值不一致,且筛选出的数据并不能完全代表EGSS领域中的出口额情况,因此对于出口额数据收集,存在着较大的误差,在接下来的研究中,还需对其展开深入的研究。对于增加值指标,本研究是通过增加值与总产出之间的关系间接得出增加值,且在增加值率的取值上选用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大、中类的增加值率表征EGSS行业增加值率,并不是十分精确。
3 重庆市案例研究经济普查数据增进了常规统计口径核算EGSS数据的可行性,由于在国家层面经济普查数据库尚未社会公开,本研究以环保产业发展迅速、门类齐全的典型地区重庆市为试点,基于经济普查数据库中企业填报的基表开展EGSS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核算。
本案例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重庆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库来收集EGSS数据。调查范围为重庆市23个市辖区、11个县及4个自治县,从重庆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库中初步筛选出4.17万家调查单位,最终筛选出2013年重庆环保产业共有企事业单位3 655家,其中属于环境保护活动(CEPA2000,简称EP)类别的有2 135家,属于资源管理活动(CReMA2008,简称RM)类别的有1 520家。
3.1 营业额:环境保护类活动(CEPA2000)类别占绝对主导地位重庆市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总的营业额为1 280.02亿元人民币,其中EP的营业额明显高于RM,占比高达88.4%(表 3)。按环境领域划分,营业额比重最大的三个领域是CEPA1、CEPA3和CReMA13a(表 4)。从不同产品类型属性上看,重庆市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中的营业额占比最高的是CG,为65.0%,主要来自于汽车公司和发电公司(图 2)。
重庆市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的总就业人数为13.6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数为3.56万人。与营业额类似,EP的就业人数远远高于RM。CEPA1、CReMA13a、CEPA3、CEPA9就业人数最多,占比分别为43.0%、18.8%、13.3%及7.0%(表 5)。CG的就业人员数最多,为7.92万人,占比高达57.7%(图 3)。
重庆市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总出口额为23.5亿元,EP的出口明显高于RM(图 4)。单看EP,出口额主要来源于CEPA1、CEPA4、CEPA5、CEPA9以及CReMA12等类别。CG和AG是出口额的主要来源,在CEPA1、CEPA5、CEPA9和CReMA12中,CG占比最高,除CEPA1占比为99%外,其余均为100%,在CEPA4中,AG占比达100%(图 5)。
重庆市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的总增加值为425.76亿元,其中EP的增加值占87.4%,RM占12.3%。从EP角度看,各领域增加值情况差距较大,其中CEPA 1、CEPA 3、CEPA4、CReMA 13a占比高(图 6),特别是CEPA 1以及CEPA 3两类增加值占据整个EGSS行业的绝大部分。从产品类型上看,单用途环境产品(CG)占比最高(图 7)。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依托经济普查数据,建立EGSS统计框架是可行的,EGSS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本对应,从第三次经济普查基表核算EGSS数据有一定的基础。①通过对比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分类标准,最终筛选出166个行业小类,全部属于EGSS范围的有36个,部分属于的有79个,亟待研究确定的有51个,基本可以涵盖EGSS的所有领域。②部分活动属于EGSS的国民经济行业,基本可通过主要活动剥离出EGSS行业。在筛选过程中,出现主要业务活动描述与EGSS解释不相匹配,但又是与环境保护类相关的单位,可将通过“环保”“环境”等与EGSS相关的字段进行逐个筛选确定,未被选中的企业名录将全部剔除。③基本可获取EGSS统计框架下的研究指标。以经济普查为基本数据源,经济普查作为我国现有统计制度中调查范围较广的一项常规统计制度,专门针对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展开调查,其设计了较为翔实的统计报表,包含了调查单位的多项经济指标,基本可以涵盖EGSS所需的4项指标。
4 基于经济普查统计引入EGSS统计框架的可行性分析经济普查是目前我国最为全面的与经济相关的统计调查活动,其可以根据EGSS中环境保护分组(CEPA2000)、资源管理分组(CReMA2008)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对应关系,建立起基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环保产业分类目录》,从而依托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筛选确定调查单位名录,并提取用于分析的数据指标完成相关研究。将EGSS统计框架与我国经济普查结合有以下几点基础条件:
(1)经济普查的范围较广。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专门针对主要业务活动展开调查,因此通过该途径能更加便捷、准确地识别出对属于EGSS领域的企业。另外,经济普查采用“自下而上”填报报表的形式,由国家统计局牵头,由地方各级主管机构筛选调查对象并收集调查数据,可以确保调查范围的广泛和全面。
(2)经济普查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涵盖EGSS所需的各项指标。经济普查设计了较为翔实的统计报表,包含调查单位的行业代码、营业收入、各类就业人数、出口额、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收入等,包括除增加值以外的EGSS指标。
(3)经济普查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制度保障。一方面,经济普查有一套专门的调查软件,用于全国各地数据的上报与汇总,该软件可通过行业代码与EGSS统计框架相结合,从而可简化数据收集工作;另一方面,经济普查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4)经济普查首次纳入战略性新兴产品收入指标,为战新产业引入EGSS研究奠定了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高度重视的产业,鉴于战新产业与EGSS统计框架存在高度的相似性,将其引入到EGSS中,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
虽然我国的经济普查能够在小类层次归集出环境货物和服务部门数据,可以作为常规统计口径核算EGSS数据的一个尝试,但是需要在数据连续性、行业小类划分、统计的经济指标范围三个方面进行衔接融合。将EGSS统计框架与经济普查相结合也存在一些差距与挑战,主要表现如下:
(1)缺乏连续性数据,相关指标系统性不够。经济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在2013年开展,上一次经济普查在2008年,两次普查之间相隔时间较长,数据缺乏联动性,不能较好地推测未来EGSS行业的发展趋势。尽管统计部门可以根据平时掌握的业务推算出相关指标,但也存在数据不够系统的问题。
(2)经济普查数据无法完全与EGSS统计框架一一对应,判定过程易形成偏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EGSS分类标准和解释,完成EGSS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分类过程中,有三个分类或是难以确认对应的国标行业小类,或是与EGSS中其他分类对应的国标行业小类高度重合(如CReMA15自然资源管理的研发活动难以确认对应国标行业小类,CReMA16其他自然资源管理活动与CEPA9其他环境保护活动高度重合),研究中没有将其作为此次研究的对象;二是构建EGSS与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的对应关系表后,对经济普查中的企业单位逐一筛选,最终确定4张表,即该行业类别全部活动属于EGSS、该行业类别活动部分属于EGSS、暂时不能界定该行业活动是否属于EGSS以及暂时不能界定该行业活动是否部分属于EGSS。对于不能界定的行业活动,暂时无法进行深入研究,因此存在一定的偏差。三是在EGSS范围确定时,对行业活动类别是否部分属于EGSS的筛选过程中,期间的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因此可能与EGSS的解释之间存在一定的偏差。
(3)普查基础数据较为单一,导致经济指标匮乏。本次研究是以普查基础表作为基本数据来源,使用该表可系统、全面地筛选出属于EGSS企业单位,但不足的是对应的经济指标较少,缺乏部分EGSS的重要指标,如出口额、增加值等指标。对于出口额的探讨,本研究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工业、建筑、重点服务业等财务报表中对应行业的出口值作为基础数据,以EGSS单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识别依据,筛选汇总出EGSS领域对应行业的出口额,这一做法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统计口径与营业额、就业人数不一致,且筛选出的数据并不能完全代表EGSS领域中的出口额情况,仅具有部分代表性。对于增加值的研究,是利用总产出与增加值间的关系求得,计算的结果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使用大中行业的增加值率来表征EGSS行业增加值率,降低了EGSS增加值的精准度;二是增加值计算是通过推算得到的,方法较为粗糙。
5 结论与展望我国的环保产业统计制度正在建立过程中,这为EGSS引入提供了很好的切入点,同时我国的环保产业常规统计基础弱、统计粗放,引入EGSS需开展许多相关工作。
通过经济普查的基本单位普查表中的原始数据,增进了常规统计口径核算EGSS数据的可行性。但由于工作量大、国家层面不易操作等原因,需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为最大限度地增进在经济普查的基础上核算EGSS数据的可行性,可采用以下框架:一是由省市级统计局收集经济普查中各法人单位填报的所有报表,先从经济普查基础表、财务状况表中摘选出每一个法人单位的行业代码、就业人员情况、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指标,并提取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等用于计算增加值的指标以及出口额;二是将每个法人单位的上述信息整合到一个汇总表格中,根据行业填报代码与EGSS分类对应;三是将汇总后的信息按照行业分类、环境领域和产品属性分类汇总,即可获得EGSS相关数据。
将EGSS统计框架引入我国可采用“分阶段渐进式”的方式。结合EGSS的统计维度、指标、流程,综合考虑我国环保产业调查、经济普查等的现状,建议将EGSS统计框架引入我国采用“分阶段渐进式”的方式。第一阶段根据环保产业调查的数据、经济普查数据初步核算核心环境产品与服务的经济指标;第二阶段可重点针对常规统计口径和环保产业调查中无法识别的部分,进行补充调查。调查的重点领域包括环境保护类活动的集成技术、资源管理类活动的环境特定与关联服务、关联产品、末端治理技术和集成技术。第三阶段可结合前两个阶段的研究成果,制定较为完整的基于EGSS统计框架的环境产品与服务产品目录,研究建立完善的、常规化的EGSS统计制度。
[1] |
董战峰, 吴琼, 葛察忠.
利用EGSS统计框架完善我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J]. 环境保护, 2015, 43(21): 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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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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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董战峰, 周全,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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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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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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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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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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