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批复向社会公布。《规划纲要》明确了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各项内容,充分体现出“雄安质量”的战略要求和“全国样板”的高点定位,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了清晰遵循。更为重要的是,《规划纲要》用了一章内容对如何打造雄安优美自然生态环境提出了整体要求和实施纲领,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雄安新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核心,这是前所未有的,也正是“雄安质量”的题中要义。如何将规划落地,变规划图为施工图,需要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思维、新模式、新方法。
共建,即全面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力量,共同建设生态文明新城。《规划纲要》提出,要推动区域流域协同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成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新时代下的生态文明建设不只是政府、环保部门就能完成的,而是需要全社会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建设。一是要本着政府主导和政社合作的原则,通过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度安排,为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与空间;二是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在环境保护的权责分配、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各种机制建设中,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民主参与机制;三要强化利益相关者的环境共建责任意识,充分相信、支持、助力环境利益攸关主体,让他们积极投入到雄安新区的环境建设中。
共治,即满足人民参与环境事务的强烈愿望,共同参与雄安新区的环境治理。基本的环境质量是“必需品”,而美好的环境质量则具备“奢侈品”的性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美丽中国的需求越来越多,并且是随着收入提高而加速增长的。人们不仅对优美环境提出了更高需求,也将对参与环境治理产生渴望。随着雄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一点是可预见的。因此,雄安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走共治的路子,这就需要改善多元治理,发挥社会力量,尤其是环保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多元共治的和谐治理格局。
共管,即通过全局统筹、权责明晰、奖惩明确等途径,实现部门共管、流域共管、空间共管。雄安新区拥有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湖白洋淀等,水资源比较丰富,可满足区域生态用水需求。然而,雄安新区及周边的污染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由于几十年的粗放式发展,使得雄安新区集中了一大批极具规模的初级加工业,这些加工业的废弃物排放,加上直排的生活污水和垃圾,使得雄安新区丰富的水系面临十分严重的污染问题。如何修复生态、治理环境,是一项复杂而又巨大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各部门、各主体、各流域、各行业的共同管理。因此,应当抓住空间管控的主线,从空间来,将人口、资源、经济、生态等要素按照合理的空间布局方式,提出得当的空间管控措施,到空间去,实现雄安新区空间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共享,即建设美丽雄安,共享生态环境治理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发展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同样,生态文明建设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每一家、每一户、每一个人都享受到同样美丽的雄安。由于环境质量的公共物品性质,是非排他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生态环境质量的共享。然而,还应当进一步从规划落地上完善美丽雄安的共享机制,例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选址,不能完全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更应该以人为本,将最大化全体人民的环境权益作为最终目标,避免产生邻避效应。
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雄安新区从设立之初,就确定了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的战略目标,要想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需要从共建、共治、共管、共享入手。这四个关键词既是相互联系的逻辑主体,又是互为因果的必然联系,唯有以共建为前提,共治为基础,共管为手段,用共建保共治,共治促共管,才能实现共享的目标,才能将雄安新区打造成生态文明的全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