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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管理  2016, Vol. 8 Issue (6):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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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动态[J]. 中国环境管理, 2016, 8(6): 5-7.
环境管理动态
高层信息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知明确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理分布情况,了解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并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具体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据介绍,本次污染源普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国务院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10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十三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方案明确,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方案从8个方面提出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任务:一是低碳引领能源革命;二是打造低碳产业体系;三是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四是加快区域低碳发展;五是建设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六是加强低碳科技创新;七是强化基础能力支撑;八是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11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要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开展科学评估,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监测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国办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11月21日,国务院发布《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环境管理动态工作,基本建立法律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方案提出,要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方案要求,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制定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分行业推进排污许可管理,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要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记录,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管,2017年基本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

国办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40条具体任务,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要求。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三是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五是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六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七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九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势头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规划要求,要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施一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强化项目环境绩效管理。规划提出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规划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通过《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审议通过后,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全国人大于2015年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此次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系统考虑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地表水与地下水并重,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等多种手段。针对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草案提出,着重强化地方责任,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同时,草案强调理顺和协调水污染防治监管制度体系,将推行排污许可制并确立其核心地位,完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作为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手段,加强其与水环境质量目标的衔接。草案强化落实各方责任,将通过加大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评估和追责力度,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最终有望实现中央与地方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协调发力,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尽责,社会和公众全面参与,共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12月11日公布。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意见就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部署。根据意见,我国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意见强调,要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国务院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方案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重要行动,是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务实举措。方案强调,要按照创新理念、问题导向、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原则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使科技创新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现实样板,对国内其他地区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外为其他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方案明确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四项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参照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结合本地现实需求,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二是围绕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技术筛选,明确技术路线,形成成熟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案;三是增强地方整合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探索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四是积极分享科技创新服务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对其他地区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向世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方案要求,要统筹利用企业投入、社会资本、财政资金等,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国办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

12月7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的相关情况。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二是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三是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四是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五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

国务院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

12月12日,国务院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到2020年,全国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亿亩,新增湿地面积3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方案明确了拟建立完善的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包括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湿地用途监管机制,建立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湿地保护修复保障机制等。

部委动态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10月27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建立“三挂钩”机制,“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三挂钩”机制,即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三管齐下”,即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深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根据通知,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通知强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评管理,是深化环评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环评领域的重点任务。

环境保护部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

10月28日,环境保护部正式印发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纲要提出,要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纲要分为四部分,分别为全国生态保护基本形势,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建立生态空间保障体系、强化生态质量和生物多样性提升体系、建设生态安全监测预警及评估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体系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以及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共同保护四项保障措施。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通过强化生态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到2020年,促使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稳中有升、生态功能逐步改善,生物多样性下降速度得到遏制,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取得成效,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11月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为“十三五”时期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方案提出了五大任务,十五条具体措施,包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技术体系、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监测质量问题。方案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深化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的应用,进一步推进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评价及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权威。作为“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附件,环保部还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六个方面十四项具体工作措施,以解决新形势新要求和存在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科技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11月9日,环境保护部、科技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回顾了“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和主要成果,同时指出当下社会发展过程中环保科技存在的主要问题、环保科技发展趋势与需求,以及未来的重点工作方向。纲要指出,当前环保科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环保科研前瞻引领不够;二是环保科研整体统筹协调不足;三是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仍然薄弱;四是环保科技体制机制亟待深化改革。针对未来的工作方向,纲要明确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治理、废物资源化、化学品风险控制、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同时,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工程,建成一批综合示范工程,形成京津冀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系统解决方案。

八部委联合发布《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

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布《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重点是从顶层设计上,明确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实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维护国家资源和生态安全。除引言外,规划共分为7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现状与形势,主要包括耕地草原河湖资源保护现状、成效和问题,以及有序实现休养生息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推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三、四和第五部分,分别提出了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第六部分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规划系统提出了推进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的目标、措施和制度安排,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突出降低开发利用强度;二是坚持分类科学施策;三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强调稳妥有序推进。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11月2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从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情况以及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践4个方面,系统介绍了2015年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年报》还介绍了我国现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政策法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情况、固体废物管理技术培训情况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科研成果,并选择4个代表性省份,介绍了他们在解决固体废物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环境保护部印发《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环境保护部11月29日印发《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作为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到的25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之一的政策保障措施。该计划提出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计划要求到2017年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达标计划取得明显成效,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守法良好氛围基本形成;到2020年底,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计划强调要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通过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平台对以上8个行业的超标企业开展电子督办,提升在线监控数据可靠性,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严重超标企业名单。计划重视信息公开,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监督。计划将大力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鼓励第三方“环保管家”提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服务和解决方案,计划还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加强环保先进经验、技术和方法的推广。

环境保护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2月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批准其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编号为HJ2.1-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废止。新导则总纲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将公众参与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分离;简化了建设项目与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内容;简化了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评价要求;删除了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删除了附录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强化了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新增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工程分析部分增加了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增加了环境影响不可行结论的判定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简称“双修”)是指用再生态的理念,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用更新织补的理念,拆除违章建筑,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意见提出,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推进一批示范项目;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2030年,“城市双修”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城市向内涵集约发展方式的转变。意见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老旧城区更新改造、生态保护和建设专章,确定总体空间格局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编制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加强与城市地下管线、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山体修复、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修复利用废弃地。完善绿地系统,在全面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意见同时指出,“城市双修”要和PPP模式紧密结合,加大资金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各地开展“双修”。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计划》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3%和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方案是做好“十三五”期间双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求突出抓好8项重点任务:一要健全完善双控指标体系;二要切实强化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三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四要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问题;五要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六要积极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七要加快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八要大力开展节水技术与机制创新。

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部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工作方案》

12月6日,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部推进绿色制造工程工作方案》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了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该工作方案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而制定的。环保部将以推进绿色制造为抓手,推动环境管理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促进工业企业通过绿色制造实现绿色转型和污染物减排,最终改善环境质量。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我国环境管理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促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所涉及的重点污染行业中的企业实现绿色化、清洁化改造,打造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制造企业和清洁生产工业园区,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全面提高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减少重点行业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促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方案提出了四大重点任务,包括:建立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完善绿色技术产品发展体系,构建绿色发展的示范体系,健全绿色发展的服务体系。

学术资讯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2016年学术年会召开

11月10-11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昆山杜克大学召开。会议以“建立中国环境决策费用效益分析制度”为主题,围绕费效分析理论发展、费效分析国内外实践、费效分析框架模型构建等方面展开探讨和交流。

2016全国环境信息技术与交流大会在京召开

2016全国环境信息技术与应用交流大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信息化分会年会于11月24-25日在北京召开,主题是“慧”集数据、“智”领环保。大会采取了主题报告、高峰对话、专题论坛等方式,解读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探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分享行业、地方及科研机构在环境信息化领域最新研发和应用成果,加快优秀技术和案例的推广和应用,促进各方合作。大会共举办五场论坛,围绕“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与技术展望”“环境信息分析模型与算法技术”“环境监管与业务信息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创新应用”“云技术与安全防护体系”五大主题开展。本次大会在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指导下,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信息化分会和《中国环境管理》杂志主办,IBM和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办。

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经贸研究中心2016年年会在沪召开

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经贸研究中心2016年年会暨“生态价值评估与生态资产定价”学术研讨会于2016年11月20日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举行。本次年会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科研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中国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家协会(CAERE)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经贸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环保部环规院、厦门大学、人民大学、宁波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全国各地逾60位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主要围绕生态服务价值评估驱动绿色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与碳减排推进低碳增长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6年年会在京召开

12月7-9日,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2016年年会在北京召开, 本届年会主题为“生态文明:中国与世界”。与会委员、专家听取了“中国绿色转型:展望2020-2050”“法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与南南合作”和“中国在全球绿色价值链中的作用”等政策研究项目汇报,讨论并通过了国合会给中国政府的政策建议。会议还听取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合会秘书长赵英民关于国合会2016年工作进展和2017年工作计划报告;召开了“绿色转型新动能与可持续发展未来”“环境与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分享经济与绿色发展”“南南合作与绿色‘一带一路’”四个平行主题论坛,参会代表讨论热烈,提出多项建设性观点。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规划专业委员会2016年学术年会召开

12月17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规划专业委员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杭州召开,同期还召开了环境规划专业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和青年论坛。本次会议的主题是“规划引领环境质量改善”。会议邀请权威专家对《“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解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评估、三大行动计划评估、空间环境规划创新、规划模型与技术方法等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