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今年2月份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为进一步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做好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好推动环保工作、服务绿色发展、促进社会共治的作用。
一 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近年来持续加大社会关切度高的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污染物排放、环境执法监管、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监管等信息公开。
空气质量信息。2015年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时发布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等六项指标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今年1月起,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
水质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全国主要水系149个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四项指标监测数据,发布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和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今年1月起,要求地级以上城市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
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围绕国务院5月底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014年1月起,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和资质管理受理、审查、审批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注重开展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
污染减排和监测信息。按时公布年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发布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公告。督促各地继续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测、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
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公开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相关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与投诉举报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定期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督促涉核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实时发布全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
二 努力构建全国联动的工作机制注重加强对全国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统筹推进,联动共享,实现“全国一盘棋”。
注重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精神贯彻落实的宣传报道,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政策发布前,做好政策解读预案;发布后,加大解读力度,避免引发社会误解误读。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情监测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对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的解读,2015年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会20多场,发布新闻稿169篇,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深度解读重大环境政策17次。
注重培训,加大指导力度。每年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加大对各级环境信息公开部门和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紧扣重点,聚焦难点,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得到了普遍提高,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工作重点、努力方向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加明确。每年组织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专题会,交流学习优秀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好经验,研讨新形势下政府网站的发展路径,有效地促进了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
注重督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省级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每年在各省级环保部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6~8个省份。同时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及时调度所属市县级工作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传导压力的态势和工作机制,把督促检查贯穿到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有效推动在基层落地生根。
注重调研,挖掘规律经验。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安排,今年5月部办公厅邀请国办公开办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宁波市蹲点调研。调研组深入企业、社区、市县环保部门等基层一线,充分听取不同社会群体代表近100人的意见建议,了解了实情,挖掘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成了提高环境信息公开水平、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注重协作,形成强大合力。积极与部内相关业务司局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和强大合力,研究解决了一些依申请公开方面久拖不决的重难点问题。针对个别社会组织前阶段向部、省大范围申请时间跨度长、数据要素多的公开事项,相关司局、地方环保部门普遍感觉难以答复,纷纷来电咨询,经过内部会商和研讨,提出了《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注意的几个环节》和建议答复口径,有效地予以化解。同时,稳妥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建立“会商机制”。关注重点事项、重点领域和敏感问题,处理好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工作。针对第三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专门赴社科院法学所调研交流,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力争今年有较大进步。
三 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保障体系开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必须要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注重改革创新,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优化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环保部今年4月成立了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部领导亲自抓,办公厅等机关各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保障作用。各省级环保部门也都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公开。逐步建立起环境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等一整套较完整的制度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环保部先后发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系统文件,积极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汇编《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这些都对环境信息公开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升实效。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升级改版的部政府网站正式上线,新网站强化了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公众服务,着力打造成为服务社会公众和实现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反响良好。坚持每年召开全国环保系统网站建设与管理专题会,促进各省级环保部门建设内容丰富、信息全面、查找快捷、界面友好的服务型政府网站。积极推进全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成后可集中统一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便于公众及时查询和监督,倒逼企业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开拓创新。部办公厅政务与信息公开处成立后,办公厅领导带队专程到国办公开办汇报座谈,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专门到中央网信办座谈交流,创新环保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明确加强双微一端(微博微信、APP客户端)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先后到交通部、教育部、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卫计委等学习调研,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创新发展。积极对接部内各相关司局和单位,主动沟通,听取意见,加强交流,互助融合,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围绕中心、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新格局”。
通过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们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站位还需提高,重义务、轻服务的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制度规范与具体实践脱节,基层难以操作;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仍未贴近公众需求;队伍能力不足、系统应用不够等。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借鉴兄弟部委和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戮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