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00039
2. Guodian Technology & Environmental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Beijing 100039
2015年 7月 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行动要求和重点行动计划,将“互联网 +”绿色生态等 11个方面内容列入了重点行动,在“互联网 +”绿色生态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5年 8月 19日,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大数据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环保“大数据时代”势不可挡,它即将到来,也必将到来。在“互联网 +”时代来临之际,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战略判断、战略谋划、战略部署上来,把握好“互联网 +”的重要历史机遇,增强认识、找准方向,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环保领域深度融合,打造发展新优势,加快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与时俱进地做好“十三五”期间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这篇文章 [1]。
1 充分认识“互联网 +”的战略意义“互联网 +”是以互联网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载体和关键要素,通过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不断创造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形成创新驱动、开放共享、结构优化、绿色发展、以人为本的新型经济形态,更侧重于跨企业、跨行业、跨领域的网络化连接和信息流动,更强调平台化的数据汇集和深度应用。“互联网 +”对于促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优化经济发展,推动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互联网 +”是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有力抓手。以用户至上、多方参与、开放共享为基本特征的互联网思维快速渗透,引领了新一轮管理创新变革。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应用为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互联网与环境保护加快全面深度融合,监测执法信息与产业市场发展交织并进,绿色金融、绿色保险等新业态孕育突破。
第二,“互联网 +”是促进环境监管创新的基础保障。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度应用正带动环境监管向技术手段智能化、参与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方向发展。跨领域、跨区域、协同化、网络化的创新平台不断兴起,为联防联控等制度创新提供了坚实保障。互联网作为融合环境科技创新大平台,促进形成更开放、更灵活、更快速、更贴近用户的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激发技术与模式创新的活力。
第三,“互联网 +”是实现环境成果社会共享的技术支撑。互联网成为政民互动的重要渠道,更加贯彻以人为本加速服务方式创新,推动环境公共服务更趋普惠包容,促进公共服务的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质量和效率,提升均等化水平,提高服务的普惠程度,让环境保护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加强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技术发展到今天,先进的技术力量已经足以助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应该认识到,环境保护大数据的主体是环境,不是大数据,真正的本质是,大数据要为环境保护服务。
2 推进“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思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在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信息公开发布、组织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支撑了节能减排、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生态保护等工作。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环境信息化的整体水平不高。随着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深化改革,以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应用,环境信息化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2]。
开展“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建设,要紧扣“互联网 +”,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增加监测污染物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一,整合资源,加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扩大监测范围,优化监测体系,逐步将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生态环境要素纳入统一的动态监测范围中,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立体监控系统,优化和提升现有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逐步开展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的整合,实现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共享。分批分类整合各级政府分散的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统一监测标准和精准度,构建统一的资源环境动态信息查询与服务平台,解决以往资源环境监测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共享的问题。逐步整合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公益环境保护组织等方面的环境信息,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检索,实现更高效的社会组织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第二,数据共享,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提升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在污染物监测中的作用,丰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交互能力。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信息数据交互共享的标准。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服务,提升用户的参与和关心度。加强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分层次进行数据共享。向普通民众提供简明易懂的结论性数据,向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适当的方式共享更为详细和专业的数据信息。
第三,技术融合,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鼓励企业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提升可回收资源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能力。支持电子废物流向跟踪及城市废物回收平台搭建,创新回收模式。继续深化和完善汽车回收利用政策,提升废旧汽车拆解和利用水平。将环境信息资源与新兴的环保技术融合在一起,通过数据信息为环保技术的应用提供数据支持。
第四,模式创新,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大力发展废弃物在线交易,提升电子商务在废弃物回收中的应用。创新在线交易模式。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支持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积极拓展在线定价、 O2O、微店等线上线下结合的经营模式,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
3 应组织实施的环境信息化工程项目实施好“十三五”环境信息化工程,关键是要在原有“数字环保”的基础上,依托物联网技术,借助大数据,迈向“智慧环保” [3],加强新型技术支撑手段的应用,服务于综合性决策智能化 [4],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升级建设工程、智慧环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建设工程等环境信息化工程建设。
3.1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升级建设工程建设目标:
(1)努力扩大监测范围,优化监测体系,逐步将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生态环境要素纳入统一的动态监测范围中,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立体监控系统。
(2)逐步开展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的整合,实现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共享。
(3)分批分类整合各级政府分散的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统一监测标准和精准度,构建统一的资源环境动态信息查询与服务平台,解决以往资源环境监测数据标准不统一、难以共享的问题。
建设内容:
(1)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与设备购置及更新。逐步完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维护及数据传输、管理与发布以及全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并实现动态监测信息的互联共享。
(2)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的整合。分批分类整合各级政府分散的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统一监测标准和精准度,构建统一的资源环境动态信息查询与服务平台。
3.2 智慧环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建设目标:
(1)利用智能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增加监测污染物种类,扩大监测范围,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感知体系。
(2)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
(3)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4)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设内容:
(1)环境信息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工程。建立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可以高效快捷地扩展业务系统功能,提高环境保护政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各种业务信息资源,为环保业务协同与统一门户提供支持,并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快速构建各类应用系统。
(2)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规划,结合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的实际需求,重点建设以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生态监测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分析为重点的环境监测业务子系统,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污染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控中心,实时监控排污状况;建设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系统,实现总量统计、 COD、 SO2、氨氮、 NOx排放量核算,核算参数设置,分区管理等功能,为全面掌握总量排放信息,总量减排实施进度提供信息支撑平台,为总量减排措施的采取提供决策依据。
(4)生态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建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结合农村生态、区域生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等业务的实际需求,重点建设以生态功能保护区、土壤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生物物种资源管理、生物安全和农村环境质量评价、农业生产环境监管为重点的生态保护业务子系统。
(5)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通过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对国控辐射和核设施实时流出物进行自动监测的信息系统;通过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实施联网监控管理,实时监控国控辐射和核设施实时流出物状况。
(6)环境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根据环保部处置化学与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项目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反恐应急管理业务的实际需求,重点建设以环境应急监控预警、环境应急决策支持、环境应急指挥调度、环境应急现场处置和环境应急后评估为重点的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子系统。
(7)环境政务管理业务系统建设工程。根据国家环境政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环境政务办公、规划财务、政策法规、科技标准、国际合作、宣传教育等业务以及政务公开的实际需求,重点建设以环境政务办公、规划财务、政策法规、科技标准、国际合作、宣传教育为重点的环境政务管理业务子系统,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环境遥感信息系统工程。搭建环境遥感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环境卫星遥感监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环境卫星遥感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持。
(9)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系统工程建设。进一步升级机动车车型目录申报管理系统,完善机动车尾气遥测网络,实行 OBD在线监控。
(10)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工程。通过集合预报模式,依托模型技术,深化环境质量数据应用,提升环境质量预警分析能力,对本地区未来 72小时多种污染物的浓度分布进行分析及预测。
(11)河流水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河流水系全方位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覆盖河流全流域的视频监控网络,实现污染排放的自动实时监控;构建流域多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备并实施区域化、责任化、层次化监管体系。
(12)企业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进行登记,并对危险化学品的仓储及物流数据进行及时的跟踪,通过平台对信息数据的管理降低企业存放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风险。
3.3 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目标:
(1)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
(2)支持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电子废物流向,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3)加快推进汽车保险信息系统、“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和报废车管理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互联互通,加强废旧汽车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管理,为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和便民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建设内容:
(1)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工程。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再生资源网络信息中心,建成省、市、区 (县)、企业四级信息网络系统,在城市巩固和提升以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为代表的三级回收网络,在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县域一盘棋的规划管理和实施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延伸回收网点,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建设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行业信息数据库,实现网上统计、监测及备案等工作;在线提供市场信息和业务咨询,实现跨行业、跨地区交流,促进再生资源流通,实现收废方式从街头摇铃到鼠标点击、电话连线的转变。
(2)“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一个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再制造产品的交易情况和交易规模,以及“以旧换再”补贴资金的支付和使用情况,为不断完善行业发展,及时制订和调整行业政策,提供宏观管理数据。协助再制造企业完善营销网络,及时统计和上报再制造产品的销售数据,实现再制造零部件“以旧换再”的交易数据传输、审核、上报,方便各级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及监管全国“以旧换再”业务开展情况,随时掌握“以旧换再”各项业务状态。
(3)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编制发布重点再生资源价格指数,解决传统交易中信息滞后和不对称的问题,为回收处理及再利用的相关服务商提供信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回收体系各节点、各环节的对接和整合,促进回收与利用环节的有效衔接。
(4)报废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针对报废机动车建设集用户管理、车辆报废过程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于一体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系统。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报废车回收服务网络,通过各种渠道公布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服务网点名单、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优化回收拆解流程,提升报废车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
3.4 再生资源在线交易建设工程建设目标:
(1)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2)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资体系,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权。
建设内容:
(1)在线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通过公共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等)统一注册、登录,进行网上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竞价等办事使用。
(2)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通过数字仓储应用系统、公共物流数据标准库整合国内行业内分散的物流信息,再结合安全可靠的电子交易系统,为再生资源生产、经销、加工配送、仓储等企业和终端用户提供在线的实物现货交易、库存管理、行业资讯、金融协同服务、电信增值业务、管理软件输出、外包以及广告宣传等诸多服务,形成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再生资源在线交易服务公共平台。
(3)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监管监察系统建设工程。开展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监管监察系统建设,促进相关监察部门对再生资源在线交易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工作,记录违反再生资源在线交易活动相关法规的行为;维护交易场所秩序,负责对在线交易企业、个人监督;为再生资源交易各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场进行业务监督和行政监察提供条件,并协助配合调查处理工作。
4 推进“十三五”环境信息化的展望推进“十三五”环境信息化是一个逐步积累、渐行完善的过程,要贯穿“十三五”时期,才能取得成效。为做好基础安排和服务工作,可利用前三年时间,建立环境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互联网 +绿色生态”体系,优先在污染物监测、信息发布等方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实现边建设边应用,大幅提高污染监测、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能力。
2016年:建立“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编制“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顶层设计和工作方案,完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行与设备购置及更新、环境信息应用支撑平台和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基础设施及监测建设。
2017年:启动和实施“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污染源管理信息平台、生态保护管理信息平台等智慧环保能力建设,同时开展“以旧换再”管理系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报废车管理信息系统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能力建设,提高绿色生态信息化能力,建设智慧环保云平台,制定智慧环保大数据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在污染源管理、生态保护管理、应急、核与辐射以及再生资源等方面开展信息化应用,选择 1 ~ 2个省、市参与 “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工程示范建设,推动“互联网 +绿色生态”创新环境监管和公共服务。
2018年:进一步提升“互联网 +绿色生态”信息化管理能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污染源管理、生态保护管理、应急、核与辐射以及再生资源等方面信息化应用,整合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态监测信息和监测平台,扩展“互联网 +绿色生态”业务应用领域,形成以互联网为支撑的绿色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
目前,环境信息化建设总体上还缺乏总体架构的指导,业务应用系统尚不能满足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缺少一体化监管的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随着各项业务对信息化依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系统势必各自扩展升级。建设统一的环境信息应用支撑平台,可实现“国家—市—区(县)”三级的环境信息化统筹应用和管理,可有效缓解全国环境信息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因此,建议国家在现有中央财政投资支持环境信息化能力提升之外,将地方环保能力建设纳入到国家建设基金之中统筹安排考虑。
[1] | 王腾."互联网+"时代下我国环境监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 环境保护, 2015, 43(17): 48-51. |
[2] | 魏斌, 黄明祥. 新形势下环境信息化发展展望[J]. 中国环境管理, 2015, (1): 14-17. |
[3] | 徐敏, 孙海林. 从"数字环保"到"智慧环保"[J]. 环境 监测管理与技术, 2011, 23(4): 5-7. |
[4] | 刘锐, 詹志明, 谢涛, 等. 我国"智慧环保"的体系建设[J].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2, (10): 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