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 200092
2. 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92, China
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是党中央着眼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1]。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中资环)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的进一步贯彻,表明了我国在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体系化发展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再次强调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2]。2026年1月,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强调要“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 [3]。“十五五”期间,我国还计划将“无废城市”建设范围扩大到200个左右城市,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无废城市”共建 [4]。
随着“十五五”绿色转型部署的全面落地和“无废城市”建设的加速推进,粗放式回收、低端化再利用的发展模式已难以满足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求。在已有发展基础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必须加快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瓶颈,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把握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契机,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目前,关于数字化赋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数字技术介入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的路径与效应方面,重点探讨数字化在循环经济运行机制 [5]、城市固废治理 [6, 7]、再生资源企业创新 [8]中的赋能作用,但整体上仍偏重具体技术应用与局部场景分析。基于此,本文从数字化赋能视角出发,聚焦“十五五”时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效能提升,构建涵盖微观主体行为、中观产业链运行和宏观制度环境的分析框架,阐明数字化赋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机制与实践路径。
1 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总体分析2021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 [9]。“十四五”期间,多项产业支持政策措施迅速落地,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了产业加快发展。展望“十五五”时期,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深入推进以及全球资源环境紧张形势的加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1.1 “十四五”时期取得的成效2021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国将基本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将达5万亿元人民币 [10]。同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推进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11]。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指出,中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成效明显 [12]。总体来看,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有效降低了废弃物的环境外部性。长期以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作为高价值废弃物,主要依靠大中型企业进行集中回收与冶炼再生,内部循环体系较为完善。相比之下,低值废弃物回收受经济可行性制约,回收体系建设长期滞后。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90%[13]。当前,从全国范围来看,以30~ 50平方米的回收网点为主体的基层回收网络基本已实现四五线城市主城区全覆盖 [14]。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通过“两网融合”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的系统性衔接,促进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与高效利用的有机统一。此外,一些经营性企业在社区、商业区和高校布局回收箱和回收点,并结合线上预约、智能分拣与智慧物流调度,进一步延伸了低值废弃物的回收网络。由此,我国低值废弃物回收渠道持续拓展,城乡末端回收体系逐步健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效应显著增强。
二是主要品类的再生资源回收量呈增长态势,资源循环利用和碳减排潜力进一步释放。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历年统计数据,“十四五”期间,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呈现出稳步增长与结构持续优化的特征(图 1)。从具体品类来看,废钢铁、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和废玻璃的回收总量虽有波动,但总体保持稳定增长;废有色金属和废纸的回收规模持续扩大;废轮胎、报废机动车和废电池(不含铅酸电池)的回收量增速明显;自2023年起,退役风电和光伏设备纳入统计数据后,回收规模在过去两年内实现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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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2021—2024年我国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 |
三是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聚集效应日益显著,产业体系稳定性和竞争优势突出。自2010年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政策发布实施以来,我国分六批次共确定了49个示范基地。尽管在后续终期验收和复核评估中,部分基地因未达到建设要求或主动退出而被撤销 [15, 16],但这些调整进一步推动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规范化、集聚化发展。目前,我国已验收通过的40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整体呈现出东部和中部地区集聚、西部和东北地区相对稀疏的空间分布格局(表 1)。
| 表 1 我国40个已通过验收的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分布情况 |
此外,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还呈现出地域特色鲜明的集聚效应。在长三角地区,浙江台州以及浙江桐庐等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发展,实现了城市废弃物从拆解、分选到深加工的系统化集聚。在珠三角地区,除了废有色金属外,废纸的回收利用也逐渐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东莞市中堂镇的再生纸产业集群,2023年就实现年产值超250亿元 [17]。在环渤海地区,循环利用产业依托废钢资源和综合性“城市矿山”,逐步形成了重资产、强链型的集聚格局。2024年,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集中布局多家专业化子公司,进一步强化了环渤海地区在全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版图中的战略地位。
1.2 “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从国内层面来看,随着我国“双碳”目标不断推进落实,循环利用产业将由环境配套产业加速上升为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产业。值得注意的是,废弃资源回收规模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其高质量利用能力的提升。目前,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各环节普遍存在低效吸纳、分选和利用问题,导致产业规模扩张未能有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和低碳效益提升。例如,我国部分废弃物的回收率依然偏低,尤其是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率不理想,制约了资源循环效率和绿色低碳目标的实现。2021年我国农用地膜回收率为60.6%,农药包装废弃物、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日用废玻璃、废旧纺织品、低值塑料包装的回收率依次为58.6%、33.1%、27.1%、21% 和19.5%[18]。
从国际层面来看,“十五五”时期,我国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全球资源紧张和废弃物排放增长压力。根据世界银行统计,预计到2050年,全球废弃物年产量将比2018年增长70%[19]。2025年1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发布了第七版《全球环境展望》。报告明确指出,实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对于应对全球环境挑战至关重要,要推动经济、金融、材料、废弃物、能源和粮食等多个系统之间的协同 [20]。在此背景下,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已成为全球共识。以钢铁行业为例,在全球地缘政治风险频发、原生矿产供应波动的背景下,废钢的战略价值日益突出。作为重要原材料,废钢具有显著的降碳潜力。以高品质板材生产为例,传统高炉—转炉长流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超过2吨,而全废钢电炉短流程仅为0.6~ 0.8吨 [21]。
此外,近年来,不断强化的国际绿色规则也加剧了我国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外部压力。例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将碳排放和减排成本纳入贸易壁垒,首批覆盖钢铁、铝等高碳排放产品。这一规定使得废钢、再生铝等循环利用产品在出口至欧盟时,同样面临碳成本压力。同时,欧盟关于包装废弃物和汽车回收的法规明确设定再生料比例与质量门槛,导致低品质、低附加值再生产品难以进入国际市场。随着国际绿色规则日益严格,仅依赖“再生”属性已难以支撑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循环利用企业必须聚焦高值化资源应用和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才能在国际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2 “十四五”时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突出问题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虽然在规模扩张和体系完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行业监管约束和产业激励成效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减污降碳效能的充分释放,也削弱了其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撑能力。
2.1 低值利用为主,降碳潜力受限“十四五”期间,我国资源循环产业链在高值化利用环节仍受多重因素制约,再生资源普遍以“降级循环”(Down Cycling)为主,难以进入高端应用市场,导致再生资源单位回收量的碳减排效应未能充分发挥。以废钢铁行业为例,我国转炉炼钢和电炉炼钢用废钢占废钢消费量的85% 以上 [22]。由于废钢大量进入高炉—转炉长流程,其深度减碳潜力尚未释放。此外,铸造用废钢还可以实现废钢高值化利用 [23],但现有回收体系难以稳定供应其所需质量的废钢。再生有色金属同样面临应用受限的问题,以再生铝为例,我国部分企业生产的再生铝已达到原生铝水平,可用于汽车和电子制造 [24],但实际仍主要应用于中低端领域,面临技术追赶和国际竞争压力 [25]。
废塑料资源化利用途径主要包括转化为油品、化学品、单体和高价值材料,其中后两种途径具有更大的发展前景与实际价值 [26]。然而,我国废塑料回收后主要用于低端包装材料和建材板材等领域,难以转化为满足汽车、建筑、电子等行业对材料性能与稳定性要求的再生塑料 [27]。与此同时,废旧纺织品回收同样以低值化利用为主。混纺面料比例高且多经过复杂印染,使不同纤维的分离和去色难度较大 [28],导致再生纤维难以替代原生纤维。最终,大量废旧纺织品只能通过物理回收制成填充物、隔音棉等低端产品 [29]。
废电池(铅酸电池除外)高度富集锂、钴、镍、锰等关键金属,理论上具备“以再生替代原生”的潜力。然而由于废电池来源复杂、型号差异大、成分不均一,废电池回收体系难以实现规模化运行 [30]。因此,高品质再生原料难以直接进入电池级和材料级制造环节,从而限制了废电池对原生矿产的实质性替代作用。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WEEE)作为典型的“城市矿山”,富集铜、金、银、钯及稀土元素。但我国WEEE处理仍以整体拆解和混合破碎为主,大量高纯度金属和功能材料被转化为粗铜、混合金属或低纯度冶炼原料进入下游体系,导致高值化潜力难以充分释放。
2.2 制度供给滞后,市场秩序不稳“十四五”时期,《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等政策相继出台。这些政策文件的数量和覆盖面不断增加和完善,为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的战略规划提供更加充分的支持。尽管如此,现行政策体系仍未能有效约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例如,在报废机动车领域,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19)建议“地区拆解产能按机动车保有量的4%~ 5% 设定” [31]。然而,报废机动车回收量通常低于预定目标,占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较低,部分省份现有报废机动车年拆解产能已明显超过市场需求 [32, 33]。这一矛盾并非源于规划指标设置不合理,而是现有准入和监管制度未能有效约束“小作坊式”的回收拆解主体,导致大量报废车辆通过非正规渠道回收拆解。结果是,正规企业的合规拆解和高值化利用产能被动闲置,而非正规企业以低成本运作挤占了大量报废机动车资源,削弱了产业健康发展的能力。
与此同时,政策衔接滞后也进一步加剧了制度失配对市场稳定性的冲击。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为例,2024年,《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出台后,相关部门未能同步出台配套的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导致企业被迫面临短期经营风险和资金安排困难。最终,2024年,尽管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拆解能力已达2.01亿台(套),但平均产能利用率仅为47.56%,超过半数产能处于闲置状态 [34]。政策滞后导致的产能浪费、非法拆解和资金短缺等问题,直接提高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的减碳和治污成本,同时削弱了行业发展的稳定性。
2.3 监管约束薄弱,系统风险外溢我国部分地区仍存在废弃物违法倾倒、非法转移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的核心理念是“变废为宝”“旧物焕新”,即通过废弃资源的梯级利用和高值化利用,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标。无论是工业端废弃物还是居民端废弃物,若处置不当或监管缺位,在拆解、转运和处理的过程中都会转化为新的污染源和碳排放源,不仅加剧生态环境压力,还会推高社会减污降碳的治理成本,削弱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整体效能。例如,废旧动力电池若随意拆解或露天堆放,容易引发重金属污染并带来环境风险 [35]。
此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度分散,技术流程复杂,监管难度较大。低值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大量小规模企业得以进入市场。其中部分企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甚至通过违规排放废液和废渣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有调查表明,正规家电回收企业普遍面临盈利困难,大量废旧小家电流入无资质回收单位进行违规拆解,造成严重的环境与安全风险 [36]。
在市场监督和监管薄弱的情况下,非法拆解与违规排放行为将持续侵蚀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绿色低碳基础,不仅推高行业污染防治和减排成本,还会削弱正规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减污降碳的比较优势。长此以往,资源再生行业将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效应,进而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出现“逆向选择”,制约资源循环利用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
2.4 激励手段不足,低碳转型乏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具有明显的减污降碳和资源节约属性,但同时也具有投入强度高、利润空间有限和回报周期长等特征,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形成稳定回报。张其春等提出,资源循环利用的经济刺激实质上是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弥补资源配置不均和行业利润有限的问题,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推动企业发展和市场扩张 [37]。“十四五”期间,我国循环利用产业的政策激励体系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引导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仍有不足。
一是激励政策覆盖范围较为有限,再生资源的低碳替代效应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领域为例,现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虽然将部分小家电纳入了监管,但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仍主要倾斜于“四机一脑”。例如,2024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专项资金仅支持“四机一脑”的规范回收处理 [38],大量同样具备显著碳减排潜力的小家电回收利用被排除在外。此外,在一些新兴废弃物回收处理领域,如报废机动车、废电池及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现有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更新换新或技术标准建设层面,而面向回收处理企业的专项激励措施尚不完善或覆盖不足。
二是激励手段单一,企业缺乏持续发展动力。目前,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仍依赖财政补贴作为主要激励来源,绿色信贷、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覆盖明显不足。这种激励结构难以满足企业低碳技术改造、工艺升级和规模化运营的长期资金需求,尤其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构成明显约束。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欧盟已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绿色投融资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支持。例如,2023年,欧盟委员会发布“绿色协议产业计划”,不仅放宽了国家援助限制,还大力鼓励绿色投融资,以加快净零产业的竞争力提升 [39]。这一做法为欧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多元的资金来源,也为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借鉴。
三是内生性激励不到位,企业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中的创新动力不足。尽管早在2016年我国就出台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但这一制度在实际执行中仍未充分落实,多数企业仍停留在“缴费—统筹”的被动模式。直至2022年,部分龙头企业才启动目标责任制探索 [40]。然而,这些探索和努力也主要集中在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方面,而在产品可拆解设计、材料替代和绿色供应链协同等方面的推动仍显不足。这种内生激励不足的制度模式,使得资源循环利用仍局限于末端处置,未能充分发挥其在源头减排和全生命周期降碳中的系统性作用。
3 “十五五”时期数字化赋能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路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41]。数字化赋能将在“十五五”期间进入应用深化阶段,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将逐渐由辅助工具转变为支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核心动力。它不仅是一种技术手段,更是一种以数据为核心的治理逻辑。通过身份溯源、技术提升、平台协同和制度供给等路径,数字化赋能将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精细化的碳排放管控(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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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数字化赋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路径 |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于通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碳减排绩效的可核算性,增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现实支撑能力。这一发展路径从根本上要求再生资源具备可追溯性,而支撑这一可追溯性的基础,是以数字身份为核心的数字化溯源机制。袁园和杨永忠指出,数字身份并非新概念,但其内涵随着技术演进不断变化,经历了中心化数字身份、联邦化数字身份和分布式数字身份的演化 [42]。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分布式数字身份不仅能够保障用户信息安全,还支持多主体协作和碳减排目标的实现,成为产品与废弃物可信流转的“数字底座”,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碳减排效率提升。
随着全球绿色低碳规则和循环经济标准的提升,产品溯源体系已经从单一的环境管理工具演变为衡量产品绿色属性和碳合规水平的重要制度基础,并在部分领域成为市场准入条件。欧盟在《循环经济行动计划》(2020)中提出推动“产品护照”,并在《新电池法》《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法规(ESPR)》中逐步将其制度化。这表明,构建基于“数字护照”的数字化溯源系统,将逐渐成为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对接全球低碳规则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前置条件。
“数字护照”是数字身份在资源与产品管理中的具体承载形式,本质上是资源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系统。它同时承载资源状态、流向与碳排放三类核心信息,是资源全生命周期碳管理的关键制度工具。借助“数字护照”,再生资源能够在物质流动中同步生成可验证的信息流和价值流,实现资源全链条数字化高效管理。在初始生产环节,生产商通过在产品上嵌入智能标签或二维码,为产品生成唯一“身份码”,将产品的技术参数、原材料来源、碳强度、可回收成分、潜在拆解路径等信息记录在其中,从而赋予产品及其未来废弃形态唯一且可验证的数字身份。在废弃资源的回收、运输、再制造和流通过程中,信息通过人工录入与自动采集不断加载更新,使再生资源始终可识别、可核查。由此,借助“数字护照”,数字身份不仅为碳排放核算与责任追溯提供实际可操作的工具,也让各环节的参与者能够直观掌握资源状态和碳排放情况,从而形成权威的溯源和认证体系。这不仅为确认再生产品的绿色属性和低碳绩效提供了便捷的手段,也为我国再生资源利用方式向高值化、规范化及碳管理导向的转变创造了条件。
3.2 升级数字技术,提升设备与工艺效率针对低值废弃物回收仍然依赖人工经验,分拣效率和准确率有限,难以满足精细回收和高值化再利用需求等问题,企业亟须以绿色低碳目标为牵引,推动数字技术在资源回收与再制造环节的深度应用,提升相关工艺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对于工业端主导类再生资源,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以及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其回收主要依托工业企业和专业拆解机构,主要依靠企业间直接交易。这类资源来源广、数量大,且回收体系相对成熟。因此,工业端主导类再生资源的减碳潜力提升并不依赖于回收规模扩张,而在于有效减少回收与再制造过程中的效率损失。在回收环节,物联网、RFID等数字技术可以精准追踪废弃资源流向,减少分拣错误和降级使用,从而降低能耗浪费和碳排放。在处理环节,自动分选、破碎分级和AI辅助拆解等工艺有助于提高再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性,降低单位再生产品的能源投入,从而减少能耗和排放强度。在数字技术条件支撑下,企业能够以更稳定的质量回收废钢铁、有色金属及退役风电光伏设备中的关键材料,并将其用于高端制造,进而实现减碳效益的提升。
目前,居民端主导类再生资源仍主要依赖社区回收和企业集运等方式进行回收。随着数字技术应用深化和成本持续下降,“十五五”时期,智能回收柜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回收模式有望得以推广,构建覆盖范围更广、运行效率更高的城市资源回收体系,进一步推动“城市矿山”开发与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其中,通过图像识别技术,智能回收设备能够准确区分废弃物类型,减少人工分拣错误,避免低效处理和重复运输带来的能源浪费和碳排放。同时,借助物联网技术,智能回收柜的容量和废弃物流向得以实现实时监控,废弃物收运路线和频次得以优化,运输能耗和碳排放也随之降低。当废弃物进入资源循环再生工厂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系统能够实时监控和预测回收负荷,从而智能调整分拣和配料方案,确保废弃物在加工过程中得到更高效的利用。
除了工业端主导类和居民端主导类再生资源外,报废机动车、废轮胎和废电池(铅酸电池除外)等废弃物因安全要求高、处理难度大且处置过程中伴随较高的能耗和环境风险,更需通过数字技术提升处置的规范性、安全性和精细化水平。以报废机动车为例,拆解过程通常通过流水线作业进行,经历整车预处理、总体拆卸以及部件精细拆解等环节,最终将其拆解为总成、部件和零部件 [7]。然而,由于报废机动车个体差异显著,传统的标准流水线作业无法在提升拆解效率的同时,兼顾实现低能耗和高价值回收的目标。为破解这一瓶颈,企业引入数字孪生技术和智能评估技术,在实际拆解前模拟分析车辆及其关键零部件的性能状态、剩余寿命和再利用潜力。如此,企业能够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拆解方案,从而降低单位处理量的能耗和碳排放。
3.3 建设数字平台,推动多方一体化协作资源循环利用贯穿产品“从材料到材料”的完整生命周期,其绿色低碳效应并非由单一环节实现,而是高度依赖生产、回收、运输、拆解和再制造等多个环节的协同运行。换言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不仅涉及技术和设备问题,更是多个主体和环节之间的系统性协同问题。因此,应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及实时协作方面的优势,以数字化赋能建设协作平台,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协同运行,并实现系统性减碳。
具体而言,数字一体化平台的基本结构是由政府规则引导、企业协同运行及其他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组成的。它旨在构建支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系统降污减碳的协同治理载体。此外,数字一体化平台作为连接资源循环利用物质流、信息流和价值流的综合中枢,通过整合分散数据、贯通业务环节,为资源高效配置和碳排放精细化核算与管控提供系统性支撑。平台以统一数据接口和信息分层架构为基础,嵌入产品数字身份与用户权限管理机制,同时集成物联网、RFID、区块链等技术。这样,平台能够形成再生资源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集成体系,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可追溯、可核算、可评估的数据支持。具体而言,数字一体化平台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全链条数据可视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减碳效率。数字一体化平台的首要价值在于通过可视化手段,将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的物质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直观呈现,使相关主体能够实时掌握资源流向和回收进度,从而减少无序流转和低效调度。现阶段,基于数字资产安全和数据泄露风险的考量,企业往往对数据公开和共享持谨慎态度。为解决这一“元问题”,数字一体化平台建设的首要前提是构建可信的数据运行空间,借助加密技术为企业共享数据提供安全保障。在此基础上,平台通过统一接口整合分散上传的数据,并将其转化为可视化图表,便于各方实时查看和分析,从而提升平台数据对资源配置和减碳决策的支撑能力。
二是价值结算便利化,强化绿色低碳激励与约束机制。相较于部分产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一体化结算方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长期缺乏统一规范的价值结算体系,制约了对企业绿色投入和低碳行为的激励成效。首先,数字一体化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个体与税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有助于缓解“反向开票”等制度性难题,推动资金结算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在此基础上,平台构建的可信空间还能将押金返还、积分兑换、以旧换新补贴、碳减排收益分配等多类价值流纳入统一结算,实现企业减排绩效、居民绿色行为与碳减排价值结算直接挂钩,引导企业和居民更加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实践。
三是行业监管智能化,降低环境风险与隐性碳排放。“十五五”期间,监管部门可以依托数字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提升对行业内无序行为的识别和处置能力。通过综合分析物质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数据,平台能够及时发现异常并向监管部门发出预警,帮助其提前介入、精准执法,降低“小作坊式”废弃资源回收处置方式及其带来的环境污染和隐性碳排放。除硬性监管外,企业自律也至关重要。因此,数字一体化平台在建设初期即嵌入企业自主监管功能,鼓励企业积极进行自我评估与碳排放申报。同时,数字一体化平台能够随时通过数据核验为企业动态生成可验证、可追溯的碳减排核验报告,增强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绿色行为与低碳绩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满足再生产品出口认证或市场准入的相关要求。
3.4 强化数字供给,促进资源高值化利用随着数字经济与循环经济深度融合,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治理模式亟须从以规则约束为主的传统模式,转向以数据驱动和动态调节为特征的数字治理模式,以更好地适应产业智能化、低碳化和高值化发展的新需求。
首先,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化赋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以5G网络、物联网设备和算力中心为核心的通信与计算基础设施,是循环利用产业信息流动和数据处理的“硬支撑”,为全链条的数据采集、传输和分析提供能力保障。因此,统一的数据处理标准是解决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内数据互通性、可信性和核算能力的核心。政府作为基础设施和制度规则的主要供给者,应统筹推动循环利用产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体系完善,积极引导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服务商的协同参与,为资源高值化利用和行业低碳转型奠定坚实的数字基础。
其次,加快数字政策供给,是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保障。“十四五”期间,制度和规范类政策仍存在准入门槛偏低、退出机制不畅的问题,削弱了产业效率并增加环境风险和隐性碳排放。为此,政府应加快数字政策供给,利用数字化手段完善企业资质认证体系,提升准入标准,并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企业合规性监控,及时清退不合规企业,以促进减碳和产业规范化发展。
再者,在财税激励政策方面,传统激励途径主要依赖发票和静态报表,激励范围有限且依赖事后申报和人工审核。自2024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来,该政策为资源回收企业从自然人销售者处获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提供了便捷通道,有效解决了企业成本列支入账的瓶颈问题 [43]。“十五五”时期,破解财税政策结构性约束的关键不在于局部修补单一票据制度,而在于以数据要素为核心,重构财税政策供给模式。一方面,通过构建数字化财税政策与管理体系,政府可以将企业的回收数据、交易数据和碳减排数据纳入统一框架;另一方面,通过数字身份认证、过程数据留痕和碳减排核算,政府能够实时识别和确认企业的资源贡献和减排绩效,最终推动财税激励机制从事后申报型向过程嵌入型和绩效联动型转变。
总体来看,资源循环利用作为原生资源开采的重要替代路径,蕴含着巨大的减碳潜力。正如欧盟在2020年新版《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所强调的,“循环是解决气候中和的先决条件” [44]。我国在能源结构调整、能源效率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已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性举措,但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碳减排潜力释放方面,仍缺乏成熟的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数据采集和核算标准,完善数字化碳政策体系,并拓展碳足迹认证结果的应用领域。由此,有助于增强政策供给对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实质性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和高值化发展,充分释放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减碳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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