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清华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4
2. Center for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4, China
随着我国迈向“以人民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已成为提升居民幸福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考量,同时也是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 11)“永续社区”的重要内容。2023年8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准确研判新时代环境社会风险形势特点,及时有效做好防范化解,破解各种环境社会矛盾问题,对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美丽中国目标实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1]。
工业园区肩负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集中了全国80% 的工业企业 [2]。通过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工业园区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但同时也是资源能源消耗、工业污染排放的大户。近些年来,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代表的工业园区,呈现出“产—城—人”融合发展的新态势,即以城市为基础,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扩展和完善服务配套,从而形成产业、城市与人之间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3]。2017年,国家高新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坚持产城融合绿色协调发展,产业科技新城形象日益凸显” [4]。2021年,“十四五”规划重申“支持国家高新区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5]。因此,有必要从环境和社会层面上,对工业园区发展引发的城市与产业间协调发展问题开展深入探讨。
当前,在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并存的背景下 [6],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不足仍是突出短板,也是国家提升政府治理水平、构建宜居社区的现实瓶颈。环境社会风险即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环境抗争是指个人或家庭在遭受环境危害之后,为了制止环境危害的继续发生或挽回环境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公开向造成环境危害一方的对抗性行为 [7]。环境抗争已成为公众对环境社会风险反应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很长一段时期,“邻避”效应,即针对存在潜在环境影响的公共基础设施在建设前期引发的周边居民反对和抵制现象,是环境社会风险领域常见的研究对象 [8]。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公众环境意识不断加强,环境社会风险对民众健康安全的威胁逐渐转为缓慢和长期的,尤其是以制造业企业环境行为造成公众抵制环境抗争现象凸显,特别集中在工业园区。针对环境抗争(文献中也常见环境冲突、环境群体性事件等相关表述),前期研究较多聚焦于环境正义、风险感知等社会学视角,很少有研究将其置于工业园区化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发展这一大背景下,因而有必要进一步系统梳理。工业园区有别于一般城市区域的功能定位,其在有限的空间内集中大量的工业企业,虽然末端处理设施相对完善,污染物排放强度相比全国的工业排放较低,但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产生量大且集中 [9, 10],其引发的环境社会风险问题值得关注。在工业园区发展促进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因城市扩张而忽视人的需求,导致功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进而引发环境抗争的现象。因此,需要结合工业园区在行政组织、政府职能和管理模式等方面所具有的鲜明特色 [11],重点关注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的表现形式、发生机制和治理策略。
为此,本文聚焦产城融合趋势下的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通过梳理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分析学界研究动向,以环境投诉信访数据为抓手探究问题发展趋势,结合园区实际,深入剖析环境抗争发生机制,甄别园区环境抗争问题特点,从而明确精准施策路径,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促进全面提高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和化解管理水平。
1 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的重要性本节从政策调研和文献计量两个方面展开,结合工业园区特点,揭示园区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的关注过程、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明确研究对象的重要性,便于理解其内涵和特点。
1.1 基于政策调研的问题分析在检索到的14个相关度较高的国家层面政策文件中(图 1),有关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的关键词最早出现于2007年的《国家生态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提出在工业园区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制度。从政策要求来看,呈现如下趋势特点:①“环境(社会)风险”相关政策文献数量在“十三五”以后显著增多;②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管理对象逐渐明确,产城融合的趋势不断提及;③监管问题更加聚焦,“恶臭异味”“噪声污染”等具体突出问题被纳为防治重点,并出台专项行动方案;④对公众的关注更加明确,从企业污染排放视角转向公众参与和民生问题。
“十四五”以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计划行动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文件,针对因噪声污染和恶臭异味扰民而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明确提出了严格的整治要求和对策,同时“严密防控”“持续实施”“着力解决”等态度表述,显示了国家层面坚定的决心和要求。
1.2 基于文献计量的研究现状分析利用文献计量方法,可以窥探以邻避效应、环境抗争为主要关注点的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研究现状。为便于对比讨论,邻避效应(NIMBY)也作为关键词被纳入。在Web of Science核心合计数据库中以“environmental protest”“environmental movement”和“NIMBY”为关键词搜索,共筛选出2000—2023年的外文论文4595篇。发文量趋势显示,自检索到的2000年以来,领域内发文量呈上升趋势,其中以“环境运动(环保主义运动)”研究最多,“邻避效应”次之,“环境抗争”相关研究则相对较少。环境抗争主题的学术论文中,聚焦于工业园区的研究更少,见 图 2a。
关键词共现分析是文献计量学中常用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在统计时段出现的高频关键词及其相关关系,揭示当前的研究热点。尽管针对“工业园区”或“环境抗争”主题的研究已有较多案例,但将两者同时作为关键词,会限制获取文献数量,考虑我国工业集群式发展的特点,因此将“工业园区”范围扩大至“工业”。检索范围为CNKI数据库2000年以后的期刊论文、综述文章及学位论文,共找到321个结果,经筛选掉无关和重复后得到由101篇(53篇期刊论文+4篇博士论文+44篇硕士论文)组成的中文文献库。使用CiteSpace6.2.4作为分析工具,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见图 2b,其中图谱中的同心圆表示的聚类得到的关键词标签,直径越大代表词频越高,灰度表示出现时间先后关系,连线代表有相关性的关键词共现。分析表明:①国内关于工业相关环境抗争问题的讨论最早出现于2008年,相对较晚;② 2008年“邻避”问题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至2015年前后达到高峰,同时研究视角已从揭露环境问题、探索形成机制转为对环境治理的思考;③ 2015年以后,“循环经济”“化工园区”等与工业园区相关的主题词频增加,对“环境风险”的研究较多,近两年出现关于“协同治理”的讨论。
基于文献计量分析结果表明,针对工业相关的环境社会问题的研究近年来不断涌现。在环境社会风险领域,“邻避”问题的研究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但随着垃圾焚烧厂等环境基础设施产能日趋饱和,矛盾已经从项目难以落地转化为平衡“吃不饱”和“缺口大”等规划问题 [12],“邻避”问题的激烈程度也日渐缓和。而产城融合趋势下工业园区环境抗争问题愈发突出,将可能长期成为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的重要形态。
2 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现状及特性分析 2.1 时空特征考虑我国已基本实现工业企业入驻园区,园区集中了80% 以上的工业企业,故本研究运用国家层面统计的公众的环境投诉和信访数据,作为体现环境社会风险的环境抗争行为的主要量化指标,同时着重于与工业相关的数据指标,从环境抗争行为和工业园区环境影响两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为同时探究研究问题的空间特征,计算了全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各省份每万人环境投诉数。数据来源方面,环境投诉和信访数据来自《中国环境年鉴(1998—2015年)》和《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公报(2016—2020年)》,工业园区排放污染物指标取自《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10年以前,主要统计环境信件数;2011—2015年统计指标包括环境信件数(不超过5%)和“12369”微信/ 电话/ 网络投诉数,2016年以后全国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建成后采用生态环境部公报数据。
基于环境统计数据,得到环境投诉和信访数据的时空分布及投诉类型特征(图 3)。时间特征上,全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环境投诉量在2015年之前有显著增加的趋势,最高达到2015年164.6万次。2016年以后采用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数据,至2018年呈增长态势,随后下降。与之对应的是,作为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指标,经开区COD和SO2排放量占比在2016年之前持续增加,与环境投诉量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这可能与工业化快速发展及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有关。“十三五”时期,我国突出环境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13],工业园区投诉指标与环境影响指标此后趋于稳定或下降。空间特征上,以2020年为例,每万人环境投诉量最高的省份依次为重庆、上海、辽宁、广东、江苏等,呈现出地域不均衡特点,也有研究表明环境投诉对环境质量的改善在污染水平较高和经济更发达的城市具有更明显的影响 [14]。从投诉类型上来看,大气和噪声污染占比最大,其次为水污染。大气污染中恶臭异味和工业废气贡献很大,四年总投诉量占比分别为38.5% 和15.0%,其中2020年因恶臭异味造成投诉的十大行业中有7个为工业源 [15];噪声污染中工业噪声贡献较大,2020年占比高达55%。整体来看,恶臭异味、工业废气、工业噪声和工业废水等与工业活动相关的因素是造成公众投诉的主要原因。
综上,工业园区环境抗争具有以下时空特征:①近20年来,全国环境投诉量呈现出前期快速增长,与工业活动关系密切,“十三五”后期略降低;②全国环境投诉显示出地域不均衡特点;③工业活动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是主要的环境投诉问题类型。在工业基本入园、产城融合加深的背景下,园区环境抗争问题已成为我国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关注点。
2.2 发生机制为整体刻画工业园区环境抗争问题的发生过程,反映系统的因果关系并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和人等要素,本文结合典型实景案例归纳提炼(表 1),构建“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响应”(DPSIR)模型框架 [16](图 4),解构工业园区环境抗争问题的发生机制,为解决环境、经济和社会共生问题的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工业园区环境抗争主要参与主体为居民(公众)、园区企业、政府职能机构(园区管委会及下属生态环境局、基层社区组织),此外还可能包括第三方环境事务公司等环境社会组织。参照典型案例发生过程和事件影响,环境抗争事件的发生往往经过较长的发展阶段,最直接的表现为居民感知到环境质量的变化后大量且持续的环境投诉,经政府职能机构有效介入,调解且整改措施有效,形成良性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模式;相反,抗争加剧,政府干预措施升级,强制平息冲突,代价巨大。
在DPSIR模型的框架下,驱动力(D)是在工业发展需求、政策激励引导和住户入园意愿的条件下,居民、企业和政府组成园区系统的三方主体;压力(P)是指为达到园区集聚发展工业的目标,工业企业在资源集中开发、污染集中排放的同时,造成了环境风险外溢至居民社区;状态(S)是指在有限的环境承载力下,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以及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影响(I)指的是在居民对生态和居住环境的感知,对已产生的健康影响担忧,从而导致政企民三方矛盾产生,若得不到解决则会持续激化;响应(R)则是指针对已产生的影响,以居民的环境抗争行动、政府管理举措、企业的积极回应作为有效措施缓解以上问题。为了更精细地剖析问题,下一节开展针对性的特性分析。
2.3 特性分析 2.3.1 历史成因复杂工业园区作为城市空间发展主要的增长极,肩负着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任,同时园区与城市区域在资金、人才、市场、技术等方面频繁互动,在产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早期的土地规划往往给环境社会埋下风险隐患 [22]。
首先,工业大量集中在园区有限的空间范围内,其环境风险也相对集中,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随之增加。其次,随着经济规模增长,园区多经历过边界扩张的快速发展时期,早期土地规划缺少前瞻性,常忽视了风场风向、地势高差、产业类别、清洁工艺、公共设施等因素影响,对环境社会风险评估不足,造成整体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的隐患 [23]。再次,园区功能分区不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不配套、不协调且缺少缓冲带,尤其是两者相互交织、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现象十分常见 [24],致使工业活动易对居民生活造成直接影响且难以绝对消除。最后,伴随园区的不断扩张,物理空间边界与管理影响边界变化,或园区周边配套生活区,尤其是存在先有厂、后建设住宅小区的现象,造成责任不清(如天津经开区某高校教师公寓建设时间明显晚于周边企业)等问题。同时,由于毗邻园区造成的环境负外部性转化为土地成本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房价优势吸引住户。复杂的历史成因,使园区环境社会风险难以根除,增加了各方管理的难度。
2.3.2 多种利益诉求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往往涉及居民多种利益诉求。从环境抗争动机来看,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担忧、恐慌心理、不满政府、房价问题等,其中以健康担忧及恐慌心理尤为普遍,这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也可以划分为已发生的健康危害和潜在风险两种类型。以工业园区最为常见的恶臭异味问题为例,恶臭的致臭物质溯源难度大、周期长,健康影响不明,导致居民常以可能造成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危害为由长期投诉和信访。此外,借污染问题,表达对政府管理工作的不满,以及通过抗争行为促进区域环境管理水平提高,也成为居民抗争的重要动机。此外,居民对住房价格的考虑虽不直接体现在投诉或信访内容中,但通过减轻或消除污染影响促使住房升值无疑也是不可忽视的驱动因素 [25]。
公众环境抗争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政府督促企业整改、停产、搬迁,或从中获取利益补偿,以及出于环境正义的社会观。在合肥经开区轮胎企业废气扰民事件中,经过长期拉锯战,企业多次整改、屡被处罚,最后仍不得已承担搬迁的损失。出于健康担忧等动机,周边居民抗争引发社会关注,要求企业整改,甚至停产和搬离的案例并不鲜见。而例如天津经开区食品企业异味扰民事件,公众在要求解决污染排放的同时,以住户赔偿、社区福利等方式为主的利益补偿也是重要的抗争诉求。此外,伴随环境正义的环境抗争事件,极易引发舆情,往往导致事态影响扩大。
2.3.3 多方主体博弈工业园区环境抗争参与方包含社区居民、园区企业、政府部门三方主体,以及公众、社会组织等其他成员,可以归为复杂的多利益相关方博弈问题。在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社区区域分界不严,除一家企业影响一个社区的情景外,往往存在一对多、多对多等复杂情景(图 5),污染多主体且不明确的常态现象,增加了园区环境管理的难度。
从社区居民主体视角,为满足其多种利益诉求,居民一般通过向政府部门投诉(最主要途径包括电话、微信和网络等方式)、信访、集体游行、联名上书等途径抗争,在矛盾激化时,还可见堵门断路等非理性行为。自2009年,“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开通以来,与环境问题有关的线下投诉或信访统计数从2008年最高28 918人次下降至2016年1985人次,由于便捷性和隐私性,线上成为主要途径。居民主要通过自发向政府施压,日常投诉外还常见于中央及省级人民政府入园环保督察及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机,有组织的群体行为较少见。从园区企业主体视角,企业以盈利目的而存在,但作为环境不公正的制造方,理应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或进行利益补偿,这需要政府的介入引导和监督管理。在安顺工业园区偷排废水无视群众投诉事件中,地方政府监管的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了对企业违规行为的放任,加剧了居民环境抗争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ESG理念兴起,这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26]。从政府部门视角,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应积极采取防范化解措施应对。
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的治理并非零和博弈,应积极寻求能满足各方利益和公共价值的有效解。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事前政策制定到事中帮扶再到事后执法督查,从园区管理委员会及生态环境局到基层社区,需要协同发力,激发有效组织的活力。研究表明,在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环境抗争案例上,往往存在政府部门有管理意愿但担忧舆论发酵影响的倾向,而基层社区未发挥关键“桥梁”沟通作用,陷入多方主体利益无法平衡的僵局,甚至出现对公众“捂盖子”或对企业“一闹就停”的消极处理现象。
2.3.4 多重监管难点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是防范化解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的关键所在,当前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强化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监管依据不充分、现行标准不适用、监管无考核指标等问题,严重制约监管效率。仍以园区恶臭异味问题为例,现行的最新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发布于1993年,规定了氨、三甲胺、硫化氢等8种恶臭污染物种类的厂界和排放标准值,然而恶臭污染物种类繁多、嗅阈值差异大、环境健康风险各异,据此标准已难以科学精准监管企业排放行为,以致常出现“达标排放、投诉不断”的现象。2018年,生态环境部针对原标准分区分级管控不合理、污染物排放限制宽松、规定管理要求简单和监测方法落后等问题,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27],但目前还未见正式发布。
二是污染排查和监测难。恶臭异味、噪声等污染的科学溯源技术难度大,同时难以实现长期监测、跟踪管理。2023年,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然而,园区内工业类型多样且集中,不同行业排放状况差异大,高适用性在线监测系统尚不完善,监管如何从重点企业入手,如何在企业内识别主要工段,如何针对性识别并监控特征污染物排放,实际操作对人员素质和装备要求高,给环境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
三是企业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一方面,特征污染物溯源难、无组织排放占比大,导致监管人员难以对症下药;另一方面,现阶段针对恶臭异味、VOCs和噪声等污染防治技术还不成熟,企业技术改造难度大,也导致监管执法针对性不强、效率低,难以给出可行度高的整改意见。
3 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问题防范化解对策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具有系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等诸多特点。为此,本研究提出四点对策建议:
3.1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将环境社会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业园区“以产促城、以城兴产、产城融合”趋势进程加快,需要准确研判新发展阶段环境社会风险形势特点,将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纳入园区常态化管理工作。园区政府职能部门应先行做好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和居住用地,落实工业企业防护距离要求,谨防不合理规划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过程中,要做好事前研判。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严格实施企业准入审批制度,防范环境风险。政府部门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力和产业引导作用。同时,应建立、健全全过程、多层级的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完善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督察执法制度保障;“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充分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对环境抗争事件采取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控制全链条防范化解措施。
3.2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践行多元共治理念园区管理应将污染治理的单视角,调整为治理模式和治理策略优化的全局视角,重视公众参与作为环境信息自下向上传递的有效途径 [14];积极引入多元主体平等参与、表达诉求、理性协商 [28],引导居民自治,将环境投诉与治理问题由原来“居民—政府—企业”的单向链条关系转化为扁平化关系;打通关系纽带,并引导社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环保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多元共治,充分协调各方利益诉求,进一步从政府强制性治理模式转换为多元协作型治理模式。政府应引导企业打通厂群沟通窗口,形成政企民互信基础,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促进问题及时整改,矛盾先在园区内充分化解。
多元共治理念解决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已有较多成功案例。2014年,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了江苏省第一个社区环境管理自治机构——环境理事会,在社区主导、政府背书、企业支持的基础上,建设了信息公开、圆桌会议、宣传教育和互助共建四大机制,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的恶臭异味投诉难题,同时环境理事会制度发展成区域环境治理的长效运营机制,成为公众参与推动企业环境管理能力和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的样板 [29]。
3.3 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协力防范化解风险政府管理水平综合体现在各级政府、园区管理职能部门、居民社区等各个层面。各级政府应积极应对各类挑战,加强联动,协同管理,综合评判,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精细化管理制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工业结构特点,准确识别监管的难点痛点,切中肯綮,补全短板,及时出台地方政策法规,适时更新标准。为解决恶臭异味标准落后问题,上海市2016年公布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将控制恶臭污染物由8种增加至22种;天津市2018年出台了地方标准 [30],将其增加至16种,并收严了全部8种重点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园区层面,应加强监测设施建设、科学设置监测点位和频率等,完善环境社会风险监测体系,提高执法效率;编制环境社会风险重点企业名录,适时动态更新,监督整改,提高园区日常风险防控水平。社区一级,应将社区居委会纳入管理体系中,作为“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应充分发挥其在园区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之间“粘合剂”作用,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社区的组织领导,保证有效的公众参与。
3.4 深入推进技术攻关,增强化解环境社会风险的硬实力一是加强技术投入,完善园区在线监测设施,特别是加强园区恶臭监测电子鼻系统、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取代低效人工监测,绘制实时污染地图,精准掌握污染排放源信息。二是推进技术攻关,通过严格执行排放限值倒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开展技术升级,利用技改补助、评价激励等措施 [31];鼓励开发适用的污染物削减新技术,推行源头减量和过程控制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提升污染物精准溯源技术水平(如色谱、质谱等方法溯源大气污染,声纹、噪声地图等方法溯源噪声污染),打破“溯源慢、取证难”的技术壁垒,协助园区锚定重点监管企业。三是积极开发运用大数据工具,联通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同步掌握园区内的各类监测数据,在不涉密的前提下打破数据与信息壁垒,利用历史数据,建立恶臭异味、工业噪声等污染类型的企业级环境社会风险评级名单,把握环境投诉发生的时空特点,开发大数据方法预测工具,如基于机器学习的区域特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园区内环境投诉预测模型,用于快速响应潜在的环境社会风险,规避严重环境抗争事件的发生。
4 结论与展望(1)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正在得到政策和学术领域的更多关注,关注视角已从揭露问题、探索机制转变为对环境治理的思考。工业园区促进了产城融合发展的同时,园区环境社会风险必须得到关注。从环境投诉来看,恶臭异味、工业废气、工业噪声和工业废水等工业企业相关的排放活动是公众环境投诉的重要引发因素。随着邻避问题的激烈程度因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而日渐缓和,工业园区引发的环境抗争将可能长期成为新发展阶段下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的重要形态。
(2)本文结合典型环境抗争案例,识别出工业园区环境抗争问题的发生机制中政府职能机构介入干预的关键过程,总结了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管理特性,包括历史成因复杂、多种利益诉求、多方主体博弈、多重监管难点等。当前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问题的研究亟待加强,尤其是对环境抗争问题的驱动因素和演化规律尚缺少定量分析。未来将持续跟进研究,充分挖掘园区数据资源,进一步深入认识环境抗争问题的发生机制,构建环境社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尝试开发基于数据驱动的风险预测方法。
(3)工业园区环境社会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顺应产城融合趋势,有针对性地结合现状及特征,开展常态化风险管理、鼓励多元共治管理创新、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和推进技术攻关等,全面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积极营造多方主体协商氛围,变政府管制为服务,变企业被动接受投诉为主动作为,变基层社区“事不关己”为积极介入,变社区居民抗争为协商共治,变社会舆情监督为公众日常参与,共同携手迈向“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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