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传统高能耗和高排放的发展模式使得中国成为全球最大的CO2排放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此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要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这一愿景对我国地方政府如何实施环境治理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推进低碳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票否决”、环保考核、目标责任制等新型常态化的外部治理压力,这种压力型治理体制是当前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基本特征。然而,外部治理压力仅仅是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模式的单一外在逻辑,内部治理能力更是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实现“有作为”的关键,缘由在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对环境治理有“推力”和“兜底”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坚实基础。因此,将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外部治理压力和政府本身所具有的内部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探究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治理机制如何驱动低碳转型,对于推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 文献述评当前对于碳排放的研究主要从估算方法和影响因素两个维度进行展开。在估算方法维度,主要包括生命周期评价法[1]、实测法[2]、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排放清单法[3] 等。在影响因素维度,众多研究从环境规制[4]、产业结构[5]、政府治理[6] 等角度探讨碳排放产生的原因与路径。其中,地方政府治理是推动碳减排的核心[7],关于地方政府治理的研究,一部分文献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治理压力,另一部分文献主要聚焦于地方政府治理能力。
针对地方政府治理压力的研究,主要从治理压力的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两个脉络展开。前者涉及地方政府治理压力对产业结构[8]、商业模式[9]、企业发展[10] 等的影响;后者涉及地方政府治理压力对绿色创新[11]、环境污染[12]、碳排放[13] 等的影响。其中地方政府治理压力对碳排放又存在双面效应。一方面,部分研究认为地方政府治理压力对碳排放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胡壮程[14] 以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为研究视角,发现命令型和激励型环境规制均能促进碳减排;Liu等[15] 以环境监管为行政措施,借助空间杜宾模型研究得出环境监管能够降低地方制造业碳排放。另一方面,部分研究认为地方政府治理压力对碳排放产生了消极影响。例如,闫佳彤等[16] 基于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在政府政策的实施压力下,不合理的补贴设置将对碳排放产生消极影响;李治国等[17] 通过构建“古诺竞争模型”来表征横向治理压力,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竞争将直接导致碳排放强度增加。
针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研究,主要从指标测算和作用效应两个方面展开。在指标测算方面,一部分文献采用单一指标测度法来衡量地方政府治理能力[18, 19],另一部分文献通过综合指标测度法来表征地方政府治理能力[20, 21]。在作用效应方面,现有文献主要探究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在能源消耗[22]、碳排放[23]、区域协调发展[24] 等研究主题上的分配情形。其中有关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对碳排放的作用研究可为本文提供借鉴。例如,Piabuo等[25] 基于面板动态普通最小二乘法研究发现,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有效减少了碳排放;盛妮等[26] 通过熵权法合成指标表征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实证研究得出政府治理能力对碳排放具有负向调节作用。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侧重考察政府治理单一维度对碳排放的影响,忽略了治理压力和治理能力结合在低碳创新战略中的协同作用。同时现有研究大多采用单一效应分析政府治理与碳排放的关系,鲜有研究使用多个效应全面探寻政府治理对碳减排的作用机理。基于此,本文构建外部治理压力和内部治理能力相结合的双重治理维度,选取我国30个省(区、市) (西藏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因数据缺失未计入研究) 2010—2020年的面板数据,通过直接效应、中介效应、空间溢出效应研究试图回答政府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如何驱动了碳减排,其运行的路径和机制是怎样的?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在研究议题上,本文在政府治理单一维度对碳排放影响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政府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的协同作用,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做出补充和拓展;第二,在执行策略上,本文在通过单一效应探寻政府治理对碳排放作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多模型全面分析政府治理驱动碳减排的作用机理;第三,在实践价值上,本文以扩展政府治理维度的视角与“双碳”目标相关联,既为新时代地方政府治理提供新方向,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注入新动力。
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地方政府治理具有全局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不仅受到外部治理压力的外生性传导,还受到内部治理能力的内生性影响。其中,外部治理压力是指受上级政府组织政治势能的影响,下级政府组织必须接受上级政府组织对某一事项的绩效考核[27]。在我国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压实责任的背景下,通过科层制层层传导环保压力,地方政府需不断接受上级组织的生态文明政绩考核。内部治理能力体现在作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在特定的制度条件下,通过整合、调配各类资源以维持本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并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力量总和[28]。在“整体性政府”的治理情景下,互嵌性和共生性是政府治理的主要特征,绩效考核对政府治理能力具有激励作用,政府治理能力反过来又能影响绩效考核行为,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29]。因此,外部治理压力与内部治理能力结合形成的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共同决定了地方政府在环境领域的治理绩效,其中对碳排放强度的作用效应可从直接效应、中介效应、空间溢出效应展开。
2.1 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与碳排放强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是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在中央对地方政府环境问责不断加大、污染减排纳入官员考核体系的背景下,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回应生态文明政绩考核,通过各种策略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对碳减排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可从环境规制策略、环境治理主体、环境管理事权等三个方面进行解析。
第一,从环境规制策略而言。根据“政治锦标赛”理论,当地方政府面临的环境治理压力增大时,为了达到政绩考核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并发挥制度优势,积极实施环境治理策略。通过治理压力和自身能力的结合,地方政府可以实现对环境规制的引导,全方位细致统筹规划外部治理压力中涉及的环境治理目标和事项[30],督促区域内工业企业提升绿色技术水平,开发新产品、新工艺,进而取得正向的环境治理绩效,达到降低碳排放强度的目的。
第二,从环境治理主体而言。基于目标设置理论,外部治理压力所设置的环境目标对地方政府具有激励作用,激发其提升治理能力以完成工作绩效[31]。在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作用下,一方面地方政府始终保持战略运作,在环境治理利益相关者中充当中介作用,成为不同利益相关者对话的桥梁,促进不同治理主体合作,加速区域间能源转型;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实施多元化的环境治理措施,整合社会力量,超越部门间的条块分割,打破固定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整体性治理,以大大减少能源消耗[32],实现碳排放强度的降低。
第三,从环境管理事权而言。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比中央政府有更多的信息优势,以强化环境绩效为主的政绩考核新规给地方政府传达了积极实施环境治理的信号。作为环境管理事权责任主体,地方政府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突出环境治理在发展战略中的优先级[33]。在内外双重作用的传导下,地方政府合理统筹资源、划分权责,因地制宜地制定环境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贯彻落实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从而减少区域内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1: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有利于降低碳排放强度。
2.2 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中介机制与碳排放强度已有关于政府治理与碳排放的研究中,普遍选用产业结构变化[14]、绿色技术进步[34]、环境投资[35] 等作为传导机制不同程度地作用于碳研究,其中,科技进步是实现碳减排的关键[36],绿色技术创新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引擎”,是支持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技术“底座”。据此,本文选择绿色技术创新作为中介变量,探究其在政府治理双重维度与碳排放强度间的传导效应,具体分析如下。
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环境注意力的配置。随着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矛盾的不断增加,中央政府施加给地方政府的生态文明政绩考核持续加大,地方政府积极提升治理能力,在生态环保上配置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环保问题进行关注、识别、解码转换。对环保议题投入大量注意力的地方政府能察觉到传统粗放型生产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必须大力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37]。第二,治理政策的优化。在地方政府外部治理压力增大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准确有效地对环境信息进行搜寻,对地区的环境治理进行实时检测,进而获得精准、专业的环境信息数据,制定出适宜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治理政策,发挥政策赋能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38]。第三,政府资源的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具有环保和创新的双重外部性,仅凭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难以实现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激励绿色技术创新。地方政府生态文明政绩考核的加大与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意味着地方政府会对环保领域提供更多的支持,从而为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产出[39]。
绿色技术创新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体现在:其一,绿色技术创新可以加大对传统能源的改造,促进风能、太阳能、现代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能源转型,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消耗和降低碳排放强度。其二,绿色技术创新可为二氧化碳捕集、封存技术的研发提供支持,从而释放“技术红利”,有效控制脱碳成本[35]。此外,绿色技术创新可借助人工合成、生物转化等方式实现工业废弃物的再次利用,从技术层面最大程度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推动节能降耗和绿色低碳的发展。其三,绿色技术创新通过开发环境友好型产品实现企业绿色生产、消费者绿色消费。一方面,企业通过使用低碳材料、绿色技术调整生产结构,实行清洁生产;另一方面,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感明显增强,通过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来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二者从生产和消费两端降低了资源消耗,进而降低了碳排放强度[40]。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2: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促进了绿色技术创新,并在此基础上降低了碳排放强度。
2.3 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空间溢出效应与碳排放强度碳排放是一种存在外部性的行为,在研究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因素时,如果不考虑空间溢出效应,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问题:一是在传统面板回归计量下,各地区的碳排放被视为相对独立的状态,这与碳排放的真实情况存在偏差,可能导致研究结果出现偏误;二是脱离空间溢出效应,碳排放治理策略会变得单一片面化,不仅会低估环境治理对整个地区的溢出价值,还会忽视碳排放转移给邻近地区带来的不良后果。因此,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探究地方政府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作用机理,有必要考虑空间溢出效应。
一方面,受生态文明政绩考核的政治激励影响,各地方政府为避免环保问责会积极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从而出现地方政府间环境治理策略互动行为,加剧地方政府竞争。这种策略互动行为表现在一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积极作为,邻近地区的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也效仿同样的行为,形成“逐顶竞争” [41]。政府的良性竞争加速改善了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推动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产业转移,有效降低整个地区的碳排放强度。
另一方面,在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作用下,地方政府进一步提升环境规制强度,通过制定积极有效的环境治理政策和实施严格的环境治理标准,有效地抑制碳排放,形成“示范效应”。由于地理位置距离和碳排放外溢性的影响,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绩效将使邻近地区受益,本地区碳排放强度的减少将使邻近地区碳排放强度减少,从而出现碳减排的联动效应[42],使得整个地区的碳排放强度降低。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假设3: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可通过空间溢出效应作用于邻近地区的碳排放强度。
3 研究设计 3.1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3.1.1 被解释变量当前,由于缺乏官方公布的碳排放数据,对于不同年份各省(区、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需计算得出。因此本文考虑数据的可得性与指标的科学性,采用《 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参考方法,选择原煤、焦炭、原油等8种能源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
(1) |
式中,C代表二氧化碳排放量;i代表不同种类的能源;Ei代表能源消耗量;Fi代表碳排放系数,根据IPCC数据(2006),8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见表 1。
用二氧化碳排放量除以当年各省(区、市)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 [以2010年为基期,对各省(区、市)的名义GDP进行平减处理] 得到碳排放强度(INTE)。
3.1.2 解释变量(1) 外部治理压力(PRE):本文在借鉴侯林岐等[43] 研究的基础上,选取绿色政绩考核指标表征地方政府在生态环保上面临的治理压力,使用废水排放量与GDP的比率(%)、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GDP的比率(%)、人均绿地水平(%)三个指标之和构建政府外部治理压力。
(2) 内部治理能力(CAP):政府治理能力是一个综合性指标体系,地方政府通过开发、配置不同类别资源而形成的综合治理能力,对环境保护等社会各方面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因此本文在借鉴付子昊等[22] 研究的基础上,基于数据可得性构建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来衡量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具体见表 2。
为避免主观性,本文将获得的二级指标数据整理为面板数据,利用熵权法计算内部治理能力综合指数。首先将各二级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正向指标与负向指标,其次对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归一化,依次计算出指标熵值、差异化系数与权重,最后指标权重与标准化数据的乘积之和表征内部治理能力。
(3) 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PRE_CAP):本文借鉴Morck等[44] 的研究,在上文计算出的外部治理压力指标和内部治理能力指标基础上,构建外部治理压力与内部治理能力相乘的交互项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PRE_CAP)作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以检验政府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影响的协同效应。
3.1.3 中介变量由于绿色专利数据集中体现了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等方面技术的更新、发展与应用,相较于其他指标测算,其能直观衡量地区整体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因此,本文在借鉴邓玉萍等[45] 研究的基础上,用绿色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取对数来衡量绿色技术创新(lnGinn)。与专利授权数据相比,申请绿色发明专利的门槛较高,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比专利授权数据更好,能反映更高水平的绿色技术创新。
3.1.4 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有:①人口密度(lnPod),采用每平方千米人口数量的对数表示;②外商投资(FDI),采用外商直接投资额占GDP的比重表示;③产业结构(Stru),采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表示;④能源强度(Ener),采用单位GDP用电量表示;⑤经济发展水平(lnSal),采用职工平均工资的对数表示。
鉴于样本数据的连续性与可获得性,本文选取2010—2020年我国30个省(区、市)的面板数据作为实证研究的样本。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国研究数据服务平台(CNRDS)和各省(区、市)的统计年鉴。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 3。
根据理论分析可知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会对碳排放强度产生影响,为验证其与碳排放强度的关系,建立式(2)所示的面板固定效应模型:
(2) |
式中,INTE为被解释变量,代表碳排放强度;PRE_CAP、PRE、CAP为解释变量,分别代表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外部治理压力、内部治理能力;Controls为一系列控制变量;η 、ν为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ε 为随机误差。
进一步地,除了直接效应,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还存在间接效应。根据理论分析可知,绿色技术创新在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与碳排放强度间存在中介作用,由此本文引入中介效应检验模型,按照以下检验步骤设计实证模型:
(3) |
(4) |
式中,lnGinn为中介变量绿色技术创新;其他变量与式(2)定义相同。
最后,为了验证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空间溢出效应,本文引入空间面板计量模型:
(5) |
式中,ρ为空间自相关系数;W为空间权重矩阵,受数据可得性影响,同时考虑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邻近地区碳排放强度的溢出效应,本文采用邻接矩阵;WPRE_CAP表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空间滞后项;WINTE为碳排放强度空间自相关项;WControls为控制变量空间滞后项;ε为随机误差。
式(5)考察了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空间溢出效应,为空间杜宾模型。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基准回归结果分析根据式(2),可以检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与碳排放强度的关系,从表 4第(1)列至第(4)列可以看出,外部治理压力、内部治理能力、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系数均显著为负,且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回归系数绝对值大于外部治理压力和内部治理能力的回归系数绝对值。这表明外部治理压力和内部治理能力对碳排放强度均具有抑制作用,且两者结合的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减排具有协同作用,同时相比于单一治理维度,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更有利于降低碳排放强度,检验结果为地方政府治理双重维度有效促进碳减排提供了肯定的证据支撑。具体而言,当前中国正面临着实现“双碳”目标的巨大压力,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工作,把生态文明相关指标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尺。在考核压力下,地方政府不断增强环保意识、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形成治理压力与治理能力的互动协同。在双重治理维度的结合下,地方政府根据所辖地区的环境状况、经济发展、社会情形等要素因地制宜地制定环境治理策略,加大对地区碳减排的引导与监督,有效约束企业的碳排放行为。这种基于压力和能力共同发挥作用的驱动相容机制,有效推动了地区碳排放强度的降低。据此,假设1得到验证。
从控制变量来看,根据表 4,人口密度对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这与孙丽文等[46] 的研究结论一致。当人口密度较高时,会带来人力资本、劳动力池等的集聚正外部性,从而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的快速发展,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外商投资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强度,这验证了“污染光环假说”,表明我国的外资引进逐渐向质变转型,通过加快技术溢出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碳减排。产业结构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说明尽管当前中国正加速产业结构转型,降低第二产业比重,但其产值的增加仍然以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对碳减排的作用不大。能源强度对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这表明过度的能源使用会导致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增加,对碳减排产生不利影响。经济发展水平对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说明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人民的生活水平稳步提升,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有效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带有绿色属性,进而实现碳减排。
4.2 中介效应分析以上研究表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强度,但确切的传导机制尚需进一步探究。由此,借鉴Baron等[47] 提出的检验方法,逐步检验绿色技术创新在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与碳排放强度间的中介机制。第一步回归结果如表 5第(1)列所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政府治理双重维度显著促进了绿色技术创新。第二步回归结果如表 5第(2)列所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绿色技术创新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系数均显著为负,同时,与表 5第(3)列直接效应的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回归系数值相比,在加入绿色技术创新之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回归系数值更趋近于0,这符合中介效应检验的预期,说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部分来自中介变量绿色技术创新的传导。这是因为生态文明政绩考核压力与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结合会产生创新补偿效应,通过激励性治理机制加快地区技术的革新升级,进而形成地区绿色技术体系,实现“波特假说”。在此基础上,地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不断加速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降低碳排放强度。综上,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促进了绿色技术创新,并在此基础上降低了碳排放强度。假设2得到了验证。
首先,在进行空间溢出效应分析之前,对碳排放强度是否存在空间相关性进行检验,本文采用Moran’s I指数验证在邻接矩阵下碳排放强度的空间自相关性。如表 6所示,2010—2020年30个省(区、市)碳排放强度的Moran’s I指数均为正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我国30个省(区、市)碳排放强度存在正向空间相关性,本地区的碳排放行为会对邻近地区的碳排放产生影响。同时,Moran’s I指数的均值在0.301左右,在时间层面上呈现出倒“U”形趋势,指数表现出“减弱—增强—减弱”的演化过程,这表明某一省份碳排放强度的变化不仅取决于自身碳排放强度的演化情况,还受邻近省份碳排放行为的影响。
其次,为了更加直观地呈现碳排放强度的空间相关性和时序演变情况,本文以2010年、2015年、2020年为时间剖面,绘制30个省(区、市)碳排放强度的Moran’s I散点图进行局部空间相关性检验。如图 1所示,各省(区、市)碳排放强度的Moran’s I散点在四个象限中分布不均匀,但空间自相关性布局总体呈现稳定的正相关。其中,位于第一象限“高—高”聚集的省份以山东、河北等北部地区省份为主,这些省份都是传统的工业大省,环境污染状况复杂,碳排放往往向周边地区转移。相比之下,位于第三象限“低—低”聚集的省份以青海、湖南等中西部地区省份为主,突出碳排放强度低值聚集的“空间俱乐部”趋同特征。而位于第二、四象限的“低—高”聚集和“高—低”聚集的省(区、市)合计数量始终低于同向聚集省(区、市)合计数量,这表明碳排放强度存在空间相关性,且以同向空间聚集为主。基于此,有必要通过空间计量分析探究区域整体的碳减排机制。
由于空间相关性检验已经验证了碳排放强度具有显著的空间自相关性,因此,根据最优空间计量经济模型检验思路,本文依次进行LM检验、Hausman检验和LR检验,最终确定了选择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探究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空间溢出效应。空间计量结果如表 7所示,从中可以发现,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空间滞后项系数在5% 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样本区域的碳排放强度不仅受到本地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影响,还受到邻近地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空间交互作用的影响。产生这一效应的原因在于:由生态文明政绩考核体现出的压力中和,与地方政府自身建设表现出的能力中和,在压力和能力的双重驱动下,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效应、示范效应和经济关联效应使得本地区的碳排放强度与邻近地区的碳排放强度密切相关,构成显著的空间依赖性,从而形成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推动碳减排的“多边效应”。
考虑到单一空间滞后项的回归系数不能直接反映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空间溢出影响,因此,需要采用偏导数分解方法对空间溢出效应进行详细分解,通过直接效应、间接效应、总效应深入探究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具体影响。研究结果如表 8所示,从直接效应来看,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这表明邻近地区的碳排放强度对本地区的碳排放强度没有产生反馈效应,从而使得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本地区碳排放强度的影响不显著。从间接效应和总效应来看,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系数均在5% 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表明本地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提升能够有效推动邻近地区碳排放强度的降低,验证了假设3的理论分析。由上述回归结果可以得到: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突出对邻近地区碳排放强度的传递效应,而缺乏对本地区碳排放强度的反馈效应。如果这种天然的“搭便车”行为过度,可能导致本地区缺乏环境治理动力,进而部分抵消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邻近地区碳排放强度的积极影响。因此,上级行政主体要重视各地方政府在碳减排过程中付出的治理努力,通过强制性措施避免“搭便车”行为,采取激励性措施保护各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劲头,从而高效降低整个地区的碳排放强度。
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都存在差异,无论是碳排放强度还是政府治理水平都各不相同。鉴于此,参照我国区域划分标准和产业结构标准,本文分别从地区分布差异和产业结构差异进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异质性分析。
(1) 地区分布差异。为检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不同区域碳排放强度的异质性影响,将全样本划分为东、中、西部地区,分组检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表 9第(1)列至第(3)列报告了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这表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降低了不同区域的碳排放强度,其中东部地区的碳减排效应大于中西部地区。其原因在于: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着较为突出的优势,地方政府的环保意识强烈。而中部地区正处于经济快速崛起阶段,西部地区正处于西部大开发的加速发展阶段,地方政府的注意力焦点更倾向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保的重视程度低于东部地区。同时,在国家关于产业梯度转移政策的指导下,中西部地区成为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承接地,这阻碍了政府治理双重维度对碳减排的驱动作用。因此东部地区具有更大的碳减排效应。
(2) 产业结构差异。为检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不同产业结构区域碳排放强度的异质性影响,本文以第三产业比重与第二产业比重的比值为准,将全样本划分为两组,一组是比值大于1,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区域,另一组是小于等于1,以工业为主导的区域,分组检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 9第(4)列、第(5)列所示,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降低了不同产业结构区域的碳排放强度,其中服务业主导地区的碳减排效应更明显。这主要是由于服务业主导地区的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向高生产效率部门转移,进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使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减排产生明显的作用效应。而工业主导地区的资源要素倾向于流向非环境友好型部门,这造成了要素流动带来的环境效益小于要素流动带来的经济效益,表现出“以环境换增长”的特征,对地区碳减排的作用有限。因此,政府治理双重维度对服务业主导地区的碳减排作用高于工业主导地区。
4.5 稳健性检验为确保实证部分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1) 倾向得分匹配法。为避免样本选择偏差,本文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对样本进行配对,将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中位数作为基准,高于中位数的作为处理组,低于中位数的作为对照组,以此构建虚拟变量。在此基础上,依据控制变量开展Logistic回归,按照地区的倾向得分,按1∶ 1的比例为处理组从对照组中选择配对形成对照,共得到232个有效观测值。依据平衡性检验,处理组与对照组的特征变量不再具有显著差异,验证了匹配的有效性,用匹配后的样本再次检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结果见表 10,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估计系数在10% 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负,影响方向与前文的分析结果保持一致,表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强度,证实前文结论是稳健的。
(2) 工具变量法。考虑到遗漏变量或逆向因果问题,本文根据Wooldridge[48] 的研究方法,将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滞后一期、滞后二期作为工具变量,通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 11所示,第(1)列和第(2)列分别报告了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滞后一期、滞后二期作为工具变量计算的结果,其中Cragg-Donald Wald F值和Kleibergen-Paap rk Wald F值均通过了检验,说明了工具变量选取的有效性。同时,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负,与前文的分析结果保持一致,表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强度,再次证实了前文结论的稳健性。
本文选取中国30个省(区、市) 2010—2020年的面板数据,通过直接效应、中介效应、空间溢出效应系统考察了政府外部治理压力和内部治理能力对碳排放强度的协同影响路径,得到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外部治理压力和内部治理能力对碳减排存在协同作用,即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降低了碳排放强度,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工具变量法进行稳健性检验,该结论依然成立。在异质性方面,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东部地区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大于中西部地区,对服务业主导区域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大于工业主导区域;第二,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提升有助于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在此基础上,绿色创新效应可降低碳排放强度;第三,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存在空间溢出效应得到证实,这表明内外部治理双重维度的提升有助于降低区域整体的碳排放强度。
上述研究结论为驱动碳减排提供了新启示:首先,从治理效能的供给侧来看,以协同治理维度突破政府环境治理的单一维度,将合理有效的制度供给引领与多重资源整合能力保障相结合,有助于共同服务我国“双碳”目标这一战略导向。能源与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要求地方政府必须积极履行职能,发挥环境治理的主导作用。一方面上级政府在环境治理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基于外部考核要加强目标管理,保持各领域一盘棋,通过行政、经济等各种措施的综合运用,推动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和绿色消费。其次,从传导路径着手,政府治理内外维度的结合是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及产品的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将命令型和激励型治理机制相结合,有效降低环境遵循成本和制度成本,使政府治理在绿色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实现节能减排效应。最后,从区域发展的整体性来看,碳排放的空间外溢性表明“孤舟独浆”式的政府治理难以实现低碳高质量发展。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加强低碳转型协作,促进区域间的环保合作与对话,通过联络机制探索环境治理合力形成政府治理的联防联控。同时加快构建统一的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与一体化的环境评估监督机制,实现区域间以及区域内的环境治理信息和成果共享,推动区域整体的协同降碳,共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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