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居于全球环境治理的突出优先位置,加强国际合作是开展全球气候变化治理议程的核心和支柱。三十年来,中国实现了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要转变,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外积极开展气候合作,有效促进技术研发、降低技术成本、加速技术扩散,为全球低碳转型注入强大动力。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合作正面临西方以“脱钩”“断链”“去风险”为借口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威胁,将危及全世界人民的安全与福祉。国际社会应高度警惕并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为广泛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创造有利环境。我国应积极主动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并以此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目前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需求,其对于实现《巴黎协定》全球气候目标、弥合关键技术差距、引导投资资金流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同行。气候变化作为典型的全球性挑战,离不开全人类的共同努力,目前各国承诺的减排目标和实施的减排行动无法保证全球碳中和愿景的实现,只有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国际合作,协调全球行动步调,才能让世界走上《巴黎协定》擘画的低碳转型路径。另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世界各国各施所长。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目标,但是现有技术体系与碳中和愿景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到21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所需的关键技术中近一半目前还处于示范阶段。有必要通过国际合作构建连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技术研发机构和应用市场的创新模式,促进关键技术突破和先进技术示范,加速降低低碳技术成本,从而增强全球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加快技术部署、弥合技术差距。此外,绿色低碳转型依赖于人力资源、生产要素、商品服务的跨国流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低碳转型资金缺口,需要国际社会汇聚广泛的金融力量,打通国际资本进入渠道,从而形成广泛、深刻的全球金融合作体系,为创造低碳发展机遇提供资金保障。
全球气候变化合作在过去三十年中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全球低碳转型创造了有利条件,使碳中和成为不可逆转的全球发展大趋势。过去三十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搭建了全球气候治理的主渠道,树立了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确立了以“国家自主贡献”各尽所能为核心、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有力支持的治理模式,为全球气候治理奠定了行动指南和合作基石。在这些来之不易的合作成果推动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和方向,并充分融入各国产业、能源与科技发展战略,大幅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低碳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太阳能和风能为例,自2010年以来,太阳能光伏平准化度电成本和锂离子电池的价格大幅下降近90%,风电成本下降约一半;在价格因素的驱动下,低碳技术相较于传统技术已更具竞争力,其部署规模也呈指数型增长趋势。2010—202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从754GW增加到2799GW,发电量从761TW·h增长至3147TW·h,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创历史纪录(11.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010年水平的17倍以上,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增长3倍以上。低碳技术的广泛部署进一步带来效率提升,增强了低碳技术的成本竞争力,从而形成成本下降—规模上升的良性循环。
中国作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派和实干家,主动参与、贡献和引领全球合作,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受益于气候变化合作,与国际社会形成了良好互动。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中国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在2023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是其中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我国把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定不移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大力开展技术合作和创新,取得了显著成就。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6.6%的经济增长,可再生能源投资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居世界第一。目前,与应对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技术、产业发展已成为今天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成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与此同时,中国主动承担与国情相符合的国际责任,务实推动南南务实合作,发起系列绿色行动倡议,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列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内容,尽己所能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主渠道下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为推动建立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为全球提供了50%的风电设备、80%的光伏组件,中国的电动汽车和电池也出口到世界各国,有效推动全球光伏、风电成本和锂电池价格的快速、大幅度下降,显著降低了各国实现各自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成本,为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做出了突出贡献。Nature杂志最新的一项研究表明,经济全球化发挥了世界各国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比较优势,为光伏技术部署节约了大量成本①。2008年至2020年间,相较于“本土化生产”的反事实情景,全球化的光伏组件生产市场为中国的光伏安装节省了360亿(260亿~450亿)美元,为美国节省了240亿(190亿~310亿)美元,为德国节省了70亿(50亿~90亿)美元。作为世界最大的光伏生产制造国和应用市场,中国在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① 具体参见HELVESTON J P, HE G, DAVIDSON M R. Quantifying the cost savings of global solar photovoltaic supply chains[J]. Nature, 2022, 612 (7938): 83-87。
尽管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带来全球气候治理的显著成效,但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当前的努力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即使在不受限制的自由化贸易市场中,当前低碳技术的成本降低速率仍然不足以实现全球温控目标。为了实现全球气候目标,世界各国还需要更深度扎实的合作以促进知识和资本的自由流动,还需要充分发挥全球供应链优势,进一步降低绿色低碳技术的开发和部署成本,从而加快技术部署速率、推动更快更广的低碳转型。
然而,与努力弥合这一差距背道而驰的是,当前国际合作面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地缘政治等复杂挑战。发达国家言行不一,其实际行动与“携手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危机”的政治共识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减排和出资力度不足,兑现承诺意愿减弱,从而削弱各国政治互信;发展中国家所需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支持的缺口巨大,采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能力受到极大制约。尤其是在当下,西方国家以产品集约化生产威胁全球供应链安全为名,大肆鼓噪并推动“脱钩”“断链”“去风险”,试图通过加征高额关税、限制外商投资、审查科学合作、设置国际技术转让障碍等途径人为制造国际合作隔阂。低碳技术或产品在这一过程中首当其冲。例如,为了削弱中国在太阳能板、热泵等产品供应方面的主导地位,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项中国绿色技术进口的限制措施。根据该措施,从中国进口的绿色技术将难以获得补贴并面临降级处理。美国在对中国制造的电池和组件征收进口关税的同时,通过《通胀削减法案》(IRA),对本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提供税收优惠以激励本地化生产,甚至以凭空捏造的谎言为借口扣押中国的光伏产品。事实上,Science杂志最新研究指出,低碳领域的国际合作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非常有限②。无论是“脱钩”“断链”还是“去风险”,其实质都是发达国家试图锁定发展差距、围堵和遏制发展中国家发展。
② 具体参见DAVIDSON M R, KARPLUS V J, LEWIS J I, et al. Risks of decoupling from China on low-carbon technologies[J]. Science, 2022, 377(6612): 1266-1269。
发达国家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措施不仅会阻碍世界经济复苏发展,还将破坏全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努力,阻碍全球低碳转型的良好态势。经济影响方面,Rhodium Group为美国商会提供的2021年报告指出,如果将美国征收的25%关税扩大到所有双向美中贸易,到2025年将造成超过1900亿美元的损失,到2030年潜在损失将超过2500亿美元。报告警告说,在全面实施关税的情况下,十年内潜在产出将出现1万亿美元的缺口。基尔世界经济研究所的另一项研究也发现,欧盟与中国脱钩将导致欧洲实际收入损失0.8%,中国实际收入损失0.9%。这种负面影响可能蔓延至全球,引发巨大经济福利损失。根据经济学人智库的数据,如果对所有中国商品和服务征收100%的关税,并对所有技术和国家安全相关行业实施全面禁运,那么未来十年全球GDP将缩水52.8万亿美元,这相当于整个日本的经济体量。
气候影响方面,无论是跨国研发限制、过度科学审查阻碍低碳技术创新,还是贸易投资壁垒增加经济成本,都将延缓低碳技术的部署速率,阻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以光伏为例,若推行逆全球化的贸易政策,到2030年太阳能组件价格可能上涨约20%至25%,直接导致部署速率放缓,从而造成社会福利损失。Nature Communications一项研究指出,与一切照旧情景相比,贸易壁垒比2017年水平减少一半将使全球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生产安装量增加约750GW,全球净碳减排潜力提升40亿~12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而进一步的贸易壁垒将使生产安装量减少160~370GW,全球净碳减排潜力减少30亿~4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而这导致的气候损害在发展中国家可能被进一步放大①。大量发展中国家的脱碳进程依赖于全球化带来的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快速下降、国际技术转移的广泛开展,以及国外资本投入的有效增长,而“脱钩”“断链”“去风险”无疑会对上述促成因素造成极大的阻碍,甚至进一步加剧发展中国家的高碳锁定。
① 具体参见WANG M, MAO X, XING Y, et al. Breaking down barriers on PV trade will facilitate global carbon mitigation[J]. Nature Communications, 2021, 12(1): 6820。
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正在被“脱钩”“断链”“去风险”推到关键的十字路口,世界各国需要深刻认识国际合作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任何一个国家,仅靠单打独斗是无法战胜气候变化的;全球合作行动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然选择,不是指向零和博弈而是指向互利共赢。面对日益恶化的气候危机,要立足各国国情和能力,携手推动构建公平合理互利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绝不能因莫须有的“去风险”让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成为牺牲品;绝不能借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之名,行筑墙建壁、贸易保护、破坏合理竞争、损害他国利益之实;绝不能空喊应对气候变化口号,实际损害各国互信,破坏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在全球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明确主张,应坚持可持续发展,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应坚持多边主义,讲团结、促合作,通过公平合理的制度和规则来协调规范各国关系,维护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努力;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守《巴黎协定》确立的“国家自主贡献”机制,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历史责任、发展需求和国情能力方面的差异,充分重视和回应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和关切,切实兑现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承诺,确保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和参与度;应坚持合作共赢,深化国际社会伙伴关系,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征程中取长补短、互学互鉴、互利共赢,通过更紧密的合作、更深度的交流促进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应坚持言出必行,切实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具体行动,真正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全面、有效实施。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世界各国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面对全球气候治理重要的困难和挑战,国际社会要从全面和长远的角度来认识国际气候变化合作的重要性,坚决摒弃短视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以更加有力的行动,勠力同心,积极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共筑全球生态文明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