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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管理  2020, Vol. 12 Issue (6): 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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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张捷, 谌莹, 石柳. 基于生态元核算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及实施方案研究[J]. 中国环境管理, 2020, 12(6): 110-119.
ZHANG Jie, SHEN Ying, SHI Liu. Study on the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and Implementation Scheme of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Based on "Ecological Element" Accounting[J]. 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2020, 12(6): 110-119.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15ZDA054);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项目“基于随机前沿函数的湖南省主体功能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研究”(XSP19YBZ180);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研究”(18K085);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一般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湖南省林业碳汇市场化生态补偿的机制研究”(XSP19YBC042)

作者简介

张捷(1953-), 男, 博士, 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与环境经济, E-mail:tzjie@jnu.edu.cn.

责任作者

谌莹(1980-), 女, 博士, 讲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经济与环境经济, E-mail:2668@hutb.edu.cn.
基于生态元核算的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及实施方案研究
张捷 1, 谌莹 1,2, 石柳 1,3     
1. 暨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广东广州 510632;
2. 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湖南长沙 410205;
3.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湖南长沙 410001
摘要: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目前主要采取由中央政府主导的环境规制和专项整治模式,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这些措施见效快、力度强,但监管成本高昂,激励机制不足,并且有可能扩大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现有的少数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存在适用范围有限、补偿依据单一以及微观主体难以参与等问题。本文试图构建适用于更大空间尺度且涵盖多种生态服务的综合横向生态补偿模式,以建立各地区公平分担保护成本的长效机制。首先,利用生态元的核算方法构建长江流域各类生态资源的本底数据库,测算各省(区、市)生态元总量和单位面积生态元的变化情况。其次,从概念、参与主体、补偿模式和实施效果等方面探讨了创建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的构思及其实施机制。本文认为,流域生态无缓解银行方案有助于构建适用于长江流域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关键词: 长江流域    生态元    横向生态补偿    生态元缓解银行    
Study on the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and Implementation Scheme of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Based on "Ecological Element" Accounting
ZHANG Jie1 , SHEN Ying1,2 , SHI Liu1,3     
1. Institute of Resource,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2. School of Finance, Hunan University of Commerce, Changsha 410205, China;
3. School of Economics,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and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04, 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 the ecological protec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mainly adopts the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special regulation mode l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funds mainly come from the 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 These measures have quick effect and strong strength, but the cost of supervision is high, and the incentive mechanism is insufficient. It is possible to expand the income gap between different main functional areas.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existing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agreements, such as the limited scope of application, the single basis of compensation and the inability of micro subjects to participate. This paper attempts to build a comprehensive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odel that is suitable for a larger spatial scale and covers a variety of ecological services, in order to establish a long-term mechanism for each region to share the cost of protection fairly. Firstly, calculate all kinds of ecological resources in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based on the ecological element method, calculate the changes of the total amount and unit area of ecological elements in each province. Secondly,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conception and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of establishing the basin ecological mitigation bank from the aspects of concept, participants, compensation model and implementation effect. The scheme based on the bank of river basin ecological mitigation is helpful to construct the comprehensiv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Keywords: Yangtze River Basin    ecological element    horizont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ecological mitigation bank    
引言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大政方针,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流域各地区在转变发展方式的同时必须将治理与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的位置。

大流域的生态治理和生态补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社会主体的利益和区域间的利益协调。我国大流域的上游均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被划为以水源涵养和保护为主要功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开发受到限制乃至禁止(如青海三江源地区),导致流域生态保护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长江流域开展跨区域环境治理需以更深层次的治理复杂性来应对问题的复杂性。其中,建立不同区域和城市之间分担治理成本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可或缺[1]。2018年1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提出要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要探索建立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提供优于水环境质量目标的水资源予以补偿的机制等9条措施。这些措施高屋建瓴,但要落地,尤其是解决企业等社会微观主体广泛参与生态保护补偿的问题,还需要有创造性的思路,找到破解市场化运作机制的突破口[2]。目前,如何根据流域的生态—社会—经济系统设计科学可行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上仍是亟待解决的课题[3]

要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生态补偿机制,如何为生态系统服务估值定价成为一个绕不开的难题,迄今为止,相关研究尚不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4]。尤其是森林、水、空气、土壤、湿地等不同生态服务价值如何比较和衡量,至今仍难以形成共识,也难以设计出有效的政策工具。如何计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一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针对生态产品负外部性的生态补偿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恢复成本法,二是生态足迹法,三是虚拟资源法[5]。这三种方法都是针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流量变化进行补偿。针对生态产品正外部性的生态补偿计算标准也可以归为三类:一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二是支付意愿调查法和选择实验法,三是成本核算法。这三种方法里面,第一种是针对生态服务价值存量进行补偿,其余的都是针对生态资源的流量进行补偿。

生态资本核算已成为生态补偿的热点和难点,需要构建相互关联的生物物理模型和社会经济模型来加以解决[6]。特别是在进行国家层面的大尺度分析时,评估将包含多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社会经济或气候变化等因素均将影响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而生态服务的异质性及其变化将使其价值转移变得更加复杂。基于太阳能值单位可以将各类生态资源的数量以生态元为单位计算出来,并建立各区域的生态元数据库。该方法以各类生态资源提供生态服务所需的太阳能值为纽带,分别计算林地、灌木、高/中/低覆盖度草地、河流、湖泊、水库和湿地等各类生态资源拥有的生态服务价值,最后统一用生态元为单位加以表达[7]

1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的必要性

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经济增长水平和生态资源分布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经济增长水平较高的地区生态资源禀赋较低,经济增长水平较低的地区生态资源禀赋则相对较低。

长江干流横跨我国东、中、西部11个省(市),上游从长江源头至湖北宜昌,占干流全长约70%,包含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等西部省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2018年5省份人均GDP为48 251元。中游从湖北宜昌至江西湖口,主要包括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4个中部省份,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快速提升阶段,2018年4省份人均GDP为53 720元。下游自湖口至出海口,即扬子江,覆盖了江苏和上海两地,此区域属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人均GDP达到119 600元。

①如果剔除直辖市重庆,长江干流上游的人均GDP仅为44428元/人,较上一年增速为9.5%。

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除了经济发展差距明显外,其生态资源的分布也极不均匀。表 1显示,上游、中游和下游以林地、湿地、草原和水资源为代表的生态资源总量呈现西高东低的分布特征。上游各类生态资源对长江干流水源涵养、水质维系、水土保持以及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表 1 2017年长江干流省份典型生态资源总量

从人均水平来看(表 2),上游人均林地面积是下游的16倍,人均湿地面积为下游的2倍,人均草原面积为下游的128倍,人均水资源量则为下游的105倍。生态资源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错位及落差,意味着长江流域的横向生态补偿存在巨大的市场化潜力。

表 2 2017年长江干流省份主要类型生态资源人均数量
2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出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对长江生态修复和保护投入的资金不断增加,以三江源国家公园为例,自2005年起,中央在青海省三江源保护区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二期工程,至2019年已累计完成超过180亿元的投资。2003年批准设立了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起进入国家公园正式运行阶段[8]。经过数年努力,三江源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源涵养量增加到每年约409亿立方米,植被覆盖率和产草量分别比10年前提高了11%和30%以上,生物多样性也显著增强,藏羚羊的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的不足2万只恢复至7万多只。但据作者的调研,中央和青海省两级财政对三江源的资金投入与生态修复和脱贫攻坚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缺口,有些项目资金的来源尚未落实,全民参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尚待建立。

继2011年新安江流域实施跨省生态补偿试点后,汀江、韩江、九洲江、滦河、赤水河等也先后实施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这些试点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中央财政拟于2017—2020年通过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180亿元用于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生态补偿,奖励率先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省域[9]。在中央的政策导向下,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浙江、江西、江苏、上海等省份先后签订了跨省份或者省份内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但这些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存在三个问题。第一,这些跨省份和省份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都是在相邻的上下游省域或地区之间达成补偿协议,对于横贯11个省份的我国第一大流域长江来说,由各上下游相邻省份进行两两之间的谈判,不仅耗时费力、交易成本高昂,而且即使达成了协议,也只能形成一个碎片化的补偿体系,难以对流域整体进行系统化的生态修复和保护。第二,现有生态补偿的客体主要是水量和水质两类指标,这类补偿只能针对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开展生态修复和保护,而对流域的其他类型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地、湿地、生物多样性等,却缺乏生态补偿。理想的做法是对流域内的各类生态资源开展系统性的综合补偿,但如何将不同类型的生态资源和生态服务单位归一化,用一个统一的量纲估算出相应的经济价值以确立补偿标准,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难题。只有对流域各种类型的生态资源进行分类和跨类别的合并统计,构建一个具有统一量纲的生态资源数据库,才能建立基准判断某个区域的生态环境变化,并以此为基础设计构建覆盖整个长江流域多种生态资源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第三,现有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参与方主要是各级政府,补偿资金来源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由受偿方的地方政府决定补偿资金的去向。这种补偿机制并没有微观组织参与的空间,更谈不上充分调动微观主体的参与积极性,难以形成市场导向、多方参与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10]

3 长江流域生态资源的核算 3.1 核算思路

长江流域包括草原、林地、水域等生态系统,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具有不同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基于刘世锦、刘耕源提出的生态元计算方法[11],下面以相对简单的草原生态系统为例介绍生态元核算方法。

草原的主要生态服务功能包括固碳释氧、构建土壤、补给地下水、净化空气、净化土壤、减少水土流失、调节局地小气候和调节气候。每项功能都可以通过计算求出其对应的年度太阳能值总量,然后将草原生态系统各项生态服务功能对应的太阳能值总量加总即可获得该生态系统的年度生态元总量。随后将草原生态系统8项生态服务功能的年度能值总量加总即可得到草原生态系统总能值EmGL,并转换为生态元单位,如下式(1)所示。

(1)

式中,EmCS为草原生态系统固碳释氧功能每年需要的能值总量;EmSB为生态系统构建土壤服务功能所需的能值总量;EmGR是草原生态系统补给地下水每年所需的能值总量;EmAP为草原生态系统净化大气功能的年度所需能值总量;EmLP为草原生态系统净化土壤功能的年度所需能值总量;EmRSE为草原生态系统减少水土流失所需年度能值总量;Emmr为草原生态系统调节局地小气候年度能值总量;Emcr为草原生态系统调节气候服务对应的年度能值总量。

类似地,也可以对林地、湿地、水流等各类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的能值进行估算,并加总估算出生态元总量,如式(2)所示。

(2)

省域生态元总量则是将域内各类生态系统的生态元总量汇总而得。若要计算基于县(区)域行政区划的长江流域的生态元总量,可以把各省份的长江流域控制面积占该省(市)面积的比重作为调节系数,利用长江流经的省域生态元数据大致估算出长江流域分布于各省份的生态元总量。考虑到生态系统的生态元总量还会受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环境修复所带来的负面或正面影响,在实际的计算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根据生态系统的质量设置调节系数计算出的生态元初始值进行调整,进而得到更接近现实的生态系统生态元总量,具体如式(3)所示。

(3)

式中,EmT*为经过系数调整后的省域生态元总量;qGL为草原生态系统的质量调节系数;EmTL为省域林地的生态元总量;qTL为林地生态系统质量调节系数;EmWL为省域水域的生态元总量;qWL为水域生态系统质量调节系数;s是流域面积占比,即长江流域在某省份的面积占该省份总面积之比。

3.2 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和分析

根据《长江年鉴》中的长江流域行政区划表,再结合《中国县域统计年鉴》的县(区)域面积数据,先把长江流域在各省份的面积统计出来,然后算出表达式(3)中的流域面积占比s。这样,就可以依据刘世锦、刘耕源在《基于“生态元”的全国省市生态资本服务价值核算排序评估报告》中的部分数据,估算出长江流域分布于11个省域的各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额[11]。如表 3所示,2000—2015年各省份的生态元总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上、中、下游区域的生态资源服务价值总额差异很大,上游服务价值总额是中游的2倍以上,是下游的100倍左右。单位面积生态元的情况则相反,下游比中游高,中游又比上游高,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使得中下游省域的生态系统面积缩小,同时,中下游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近年投入大量资金和技术用于修复生态环境,人工拓展高质量草地、湖泊的面积,提高了单位面积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二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中净化大气和净化水质两项功能的生态元计算涉及人群健康损失的减少,中下游人口密度高于上游,生态系统的社会影响更为显著,这一因素也会提高中下游单位流域面积的生态元水平。

表 3 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量和单位面积价值量估算

运用生态元的计算方法,可以核算长江流域各类生态资源的存量,并对各省份的生态资源增减数据进行定期更新,从而编制流域生态资源会计报表,监测各省份生态元总量和单位面积生态元的变化情况。这些前期工作将为构建长江流域综合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奠定可量化的基础。

4 长江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的综合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设计

本部分将以生态元作为量化各类生态系统的基础,尝试构建不同层面的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实现长江干流省份市场化、多元化的综合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4.1 生态元缓解银行的相关概念 4.1.1 流域生态元总量下限

确立流域生态元的总量下限是流域各主体展开市场化横向生态补偿的前提。流域内各区域的生态资源会因为土地利用类型调整和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而发生变化,故区域的生态元水平在不断波动[12]。我们可以基于生态元核算方法,对长江流域生态元总量进行计算,将计算期前三年平均值设定为长江流域的生态元下限(Lower Limit)。无论生态元通过横向生态补偿在流域内不同区域间如何流转,流域生态元总量不可低于下限,这是流域生态元流转的第一个约束条件。

4.1.2 流域内各省份的生态元下限及限制参与生态元购买的区域

流域内各省份的生态元下限也可以根据“祖父法则” [13],按照计算期前三年的平均值来设定。但需注意,各省份的生态元下限确定后,并非所有的区域在其生态元下降至下限以下时都可以通过购买生态元来弥补其缺口。受国家现有关于土地利用相关规制的影响,某些地区不能参与生态元的购买,这些地区主要包括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各省份近年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区[14]和各省份的耕地红线区。以上区域虽然不能参与生态元的购买,但在其生态元存量高于下限时,可以参与生态元的出售,这构成了生态元流转的第二个约束条件。

4.1.3 生态元缓解银行

生态元缓解银行是一种基于污染者付费原则[15]的准市场化生态补偿制度,它为生态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提供跨区域流动和补偿服务平台,在确保生态水平不下降的前提下令土地开发者支付尽可能少的生态补偿成本。从服务的范围来划分,生态元缓解银行包括为整个大流域服务的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以及为流域内小范围区域服务的地区性生态元缓解银行。

生态元缓解银行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将生态元的供给方与需求方相分离,让专业的生态元供给机构进行生态系统的创建、修复、增强和维持工作。这种模式比让生态元的需求方在破坏生态系统后进行自我补救的行为更加有效。

有了生态元缓解银行,生态元的需求者可以选择是在破坏生态资源之前或者之后进行生态补偿,即生态元的事前补偿和事后补偿[16]。事前补偿要求生态元需求方在从事开发活动之前先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可能损害的生态资源进行生态元评估,并到生态元缓解银行购买相应的生态信用(含加成比例),然后才可以进行开发活动。事后补偿方式下,生态元需求方可以先从事土地开发,之后请第三方机构对生态破坏进行生态元核算,并从生态元缓解银行购买生态信用。

4.1.4 生态元缓解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生态元缓解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主要由资产、负债两部分构成。生态元缓解银行的生态元负债主要来源于生态元的供给方通过创建、修复、增强或维持的方式得到的生态元增量,即缓解银行生态元的来源。生态元的需求方可以从该银行购买或者借贷所需数量的生态元,并对生态银行支付一定的利息。如果生态元的需求方采取事前补偿模式,它就只能在生态元缓解银行提供的现存生态元资产中购买所需的生态元;如果采取事后补偿模式,生态元缓解银行可以通过生态信用创造为其提供生态信用,在生态元需求方开始土地开发后的一定年限内完成生态元的补偿[17]

生态信用(Ecological Credit)是指生态建设主体通过创建、修复、增强或者维持某类生态资源累积达到的生态调节功能,以生态元为单位,它是生态元缓解银行的生态元资产。例如,当生态元需求方因为房地产开发、生态用地转作农业用地等原因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生态资源时,须由生态资源审计机构对破坏的生态资源进行生态元核算,然后按照一定的加成比例由需求方向生态元缓解银行购买生态信用,这一加成比例即为生态信用利息。生态元缓解银行提供的生态信用价格按照创建、修复、增强或者维持生态信用所需的成本来确定,其成本主要受地价、生态生产劳动力价格、生态生产技术等因素影响。

4.1.5 生态元补偿比率

生态元补偿率是生态元需求方购买的生态元总量与破坏的生态元总量之比,二者之差额即为生态信用的利息。生态信用的利息与需求方破坏的生态元总量之比即为生态信用的利率。该利率由生态元基准补偿率和超额补偿率两部分构成。基准补偿率受生态调控政策的影响,超出基准补偿率的部分主要由生态元的供应和需求决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生态目标调节生态元补偿基准率。超额补偿率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生态元补偿方式(创建、修复、增强或维持)、生态元补偿成功的概率、补偿生态元与破坏生态元之间的功能差异、生态元破坏地点与补偿地点的距离等。

4.2 生态元缓解银行的参与方 4.2.1 生态元供给方

生态元供给方可以是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公司或者公私合营模式,但无论何种身份,最重要的是要拥有生态资源建设的技术、人才和专业设备,能够确保生态资源补偿的有效性,并对所建设的生态资源进行长期管护。

按照生态元来源划分,生态元供给方主要为林地、草地、各种类型湿地(河流/湖泊湿地、沼泽湿地、森林湿地等)的生态修复者。不同类型的生态元供给者擅长于某种特定类型的生态资源。按照地理分布划分,生态元的供应方包括服务于整个流域和服务于较小区域两类。由于在不同海拔、气候类型和生态环境下,生态资源建设技术和专业知识存在很大差异,同时为了确保生态建设的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供应商重点服务于某个特定区域的生态元需求会更有效率。

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技术是生态元供给方在生态元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生产要素。按照生态元生产要素密集度来划分,生态元供应方可分为土地密集型生态元供应方、资本密集型生态元供应方、劳动密集型生态元供应方。例如,流域下游发达地区的生态元供给方多为资本或技术密集型生态元供应方,而地广人稀的上游重点生态功能区多为土地密集型生态元供应方,劳动力丰富但经济较落后地区多为劳动密集型生态元供应方。

现阶段我国各种类型生态资源的增加主要依靠政府投资,也有企业和个人建立的民间公益组织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这些公益机构即是生态元缓解银行生态信用的潜在供给方。蚂蚁森林就是一个以碳减排和生态保护为目的的公益类网上平台(图 1)。蚂蚁森林一方面将个人通过低碳生活和出行方式积攒能量完成的虚拟植树或者认领的生态保护区数量记录下来,另一方面通过一些公益基金和企业捐款筹集资金对个人的虚拟生态保护行为进行匹配(游戏中的“认领”行为),最后借助专业生态保护组织实施植树和重要生态地区的保护[18]。该游戏平台有效地将微观虚拟生态保护行为和真实场景的生态保护对应起来,给人较强的生态保护行为代入感。

图 1 “蚂蚁森林”生态保护实施模式

待生态元缓解银行补偿机制形成后,蚂蚁森林平台背后的生态保护组织将利用自身的生态保护专业技术、人力资源优势等顺理成章地转型为生态元供应方。届时,这些组织将不再是纯粹的公益组织,其实施生态保护行为的资金来源也不再局限于个人或企业的捐赠,生态元需求方购买生态元所支付的对价将逐步成为其主要资金来源。蚂蚁森林则可以转型为生态元缓解银行,利用平台累积的用户资源、信息优势以及资金渠道,为生态元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构筑交易平台。

4.2.2 生态元需求方

生态元需求方是指在流域和地区性生态元总量约束下,为了发展农业、工业或房地产业进行土地开发已经或将要产生的林地、草地或者湿地等生态资源损害,需要购买生态元对这种损害进行生态补偿的主体。生态元需求方在土地开发之前须就可能造成的生态元损失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许可申请,根据其要求采取事前补偿或事后补偿。

为了准确核算拟开发土地生态元的损害数量,须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专业生态元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该土地开发企业再凭此报告到生态元缓解银行选择合适的生态信用。一般来讲,虽然不同类型的生态资源可以用生态元为单位进行换算,但对不同类型生态资源进行交叉补偿会产生什么影响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4.2.3 第三方生态元评估机构

生态元评估机构也是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中不可或缺的参与方,它将在两个环节发挥作用:一是生态元需求方拟进行土地开发时,需要评估机构对可能产生的生态资源破坏进行生态元估算;二是生态元供给方采用创建、修复、增强或维持模式生产的生态元数量也需要第三方生态元评估机构进行核算。此外,评估机构还需要对生态元供给方在生态元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进行审计,协助生态元缓解银行为生态信用定价。

4.2.4 生态元审计机构

为了确保流域生态元总量的零净损失(Zero-NetLoss)或增量目标,及时发现生态元缓解银行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有必要由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牵头组建生态元审计机构[19]

审计对象包括生态元的需求方、供给方和生态元缓解银行。首先,为了避免第三方生态元评估机构低估生态元需求方在土地开发中破坏的生态资源总量,需要引入生态元审计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审计。其次,生态元被生产出来后还需要进行后续维护,生态元评估机构对生态元供给方的生态元生产只是在某个时间完成一次性的评估,难以保证新增生态元的质量,此时我们可以引入生态元审计机构在评估完成较长时间后再回头进行审计确认新增生态元的数量和质量,以避免生态元建设中的短期行为。最后,审计机构需要就生态元缓解银行的借贷进行审计,比如补偿类型是否匹配、是否根据不同补偿模式按照生态元补偿比率实施、补偿模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事后补偿模式下生态元的供应方有无按约定完成生态元的建设任务等。

4.3 生态元补偿的可选模式 4.3.1 生态资源修复

新增生态元的第一种可选模式为生态资源修复(Restoration)。这种模式针对已经因人类生态破坏行为退化或正在退化的生态资源,采用物理、生物、化学修复或者其他工程技术修复措施,再现退化前的生态资源原貌、结构和生态调节功能。

4.3.2 生态资源创建

新增生态元的第二种可选模式为生态资源创建(Creation),即在一块基本没有生态资源的土地上利用各种物理、生物或化学技术建造人工生态资源,主要包括人工林地、人工草地和人工湿地这三种类型。

以上两种模式的生态元补偿均会增加生态资源的覆盖面积。

4.3.3 生态资源增强

生态资源增强(Enhancement)是新增生态元的第三种可选模式。其具体做法是在一块现存某类生态资源的土地上通过物理、生物或化学技术增加其生态元总量及其生态调节功能,但生态资源的面积并不发生改变。比如,针对一块草地,可以在不破坏草地植被的前提下,通过一些农艺措施引入适宜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天然或驯化草种,改善天然草群的成分,提高草地植被的密度和生物多样性,增加其生态元总量。这种生态元补偿模式不会新增生态资源的覆盖面积。

4.3.4 生态资源维持

最后一种新增生态元的可选模式为生态资源维持(Preservation)。在一块成熟的生态资源区域,针对其面临生态退化的外部压力,通过一系列的生态保护措施,维持其生态元总量和生态调节功能现状。这种生态补偿模式不会带来生态资源覆盖面积新增,也不会引起生态元总量的增加。该模式下新增生态元数量需要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计算,即如果不采取维持措施,生态元数量会减少。

综上,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运行机制可表示为图 2

图 2 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运行机制示意
4.4 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4.4.1 生态元补偿额度的计算

当生态元需求方因土地开发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需要进行生态补偿时,其生态元补偿额度的计算方法为:

(4)

其中,cp表示破坏一单位生态元需要补偿的生态元额度;c表示单位生态元生产成本,它取决于流域各地区的地价(R)、工资(w)和技术水平(T);p表示生态元补偿数量的加成率,它取决与流域生态元的总量目标,当目标确立为零净损失时,加成率为零;r表示单位生态元成本的利润加成,即生态信用利率,它取决于生态元的供求关系,生态元缓解银行可以自行决定利率水平。

就长江流域而言,上游、中游和下游地区的地价、工资和技术水平总体来说存在东高西低的分布特征,在流域所属各省份中,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价、工资和技术水平低于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这种要素分布特征会引导生态元需求方优先购买单位生产成本较低地区的生态元,即地价和工资相对较低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元。这样,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不仅能够利用市场机制保障全流域的生态元目标,还能对流域内不同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行调节,让生态功能区的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

4.4.2 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下生态资源的迁移方向和影响

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会引导资金从生态元需求方转移到生态元供给方,与之相对的则是生态资源的地理迁徙。生态元供给方如果采取创建或修复模式进行生态元生产,会优先考虑在地价、劳动力相对便宜的西部地区或者生态脆弱类型的生态功能区进行;如果采取增强或者维持模式进行生态元生产,会优先考虑在现有生态本底较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结果,4种生态元生产模式都会导致生态资源的规模化建设趋势,零散分布的生态资源通过这种补偿机制逐渐走向集中连片,相对发达地区的生态环境在较长一段时间则可能会恶化。

针对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的这种“副作用”,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加以干预,通过确立区域性的生态元下限水平来约束生态元的过度迁徙。

4.4.3 征信系统和信用评级机制

银行在接受生态供给方的新增生态元存款时,需要对其信用资质进行审查,降低信用风险。对此,各生态元缓解银行可以创建一个统一征信平台,公布生态元供给方的生态元建设项目的审计报告,通过信息披露机制筛选出信用良好的生态供给方。

此外,随着各地区各种生态供给方数量逐渐增多,生态元缓解银行还可以设计一个指标体系为它们进行信用评级,为生态元需求方选购生态元产品提供参考依据。

4.4.4 新增生态元的确权问题

根据零净损失这一最低生态元总量控制目标,无需再考察流域各地区的存量生态元确权问题,这是因为存量生态元主要源于两种途径:一是财政资金支持下的行政命令型生态元建设行为,二是捐助资金支持下的公益性生态元建设行为。前一类生态元存量已经获得财政资金的给付对价,后一类则获得了捐助资金的给付对价。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是针对流域内不同地区新增生态元部分设计的准市场化补偿机制。为了让该机制得以实现,需要对生态元供给方的新增生态元进行确权,以便通过生态元缓解银行将生态元出售给需求方。

增量生态元确权的基本原则是谁生产谁受益[20]。生态元供给方通过生态用地的创建和修复,或者在生态用地面积不变情况下通过增强和维持模式所新增的生态元,其所有权归供给方所有,可以通过生态元缓解银行出售给生态元需求方。

5 结论、讨论与政策启示 5.1 主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主要得到了四点主要结论:第一,长江流域上、中、下游的经济增长水平和生态资源分布具有截然不同的特点,生态资源禀赋较丰富的地区经济增长水平较低,这反映出青山绿水到金山银山的转化机制是不畅通的,有必要构建高效的生态补偿机制。第二,虽然为了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扭转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局面,多地已经开始尝试在长江流域的局部河段及支流开展由政府主导的横向生态补偿,但现有模式的资金来源单一、数量不足和支付不稳定,尚未形成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第三,为了构建一种能让微观主体充分参与进来的市场化、多元化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找到一个能够统一多种类型生态资源的、以数量而非金额为计量单位的媒介,基于能值核算的生态元恰好符合要求。第四,作为对生态元核算方法的运用和拓展,本文从概念、参与主体、补偿模式和实施效果等方面探讨了创建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的构思及其实施机制。这一机制有助于构建长江流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是对现有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一种前瞻性探索。

5.2 进一步讨论

在后疫情时代,为了缓解中央财政的压力,缩小长江上、中、下游地区的经济收入差距,实现全民参与的大保护格局,需要在新安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突破邻近省份之间相互补偿和单一政府埋单的局限,创建全流域多主体的市场化综合生态补偿体系。而这种广域性大体系的建立,首先需要创建一个能够涵盖多种生态系统服务、量纲统一的生态价值核算体系,使其成为生态环境权益交易的度量基础。

运用基于生态元的核算方法,有助于构建覆盖各类生态系统功能的市场化综合生态补偿机制。虽然还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例如,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属性和要求,还可以对流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元核算赋予差异化的功能系数),但我们相信,基于生态元的流域缓解银行方案有助于构建长江流域的综合生态补偿机制。而这种补偿机制的设计能够充分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使民间主体通过扮演生态元供给方、需求方、缓解银行和审计方等角色,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参与到大保护活动中来,形成多层次的生态元交易市场,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去调节生态元的供求,以期达到生态元总量只增不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类主体功能区共享绿色利益的长期效果。

5.3 政策启示

现阶段我们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问题上已经做了许多有益尝试,也获取了许多实践经验,但我们认为横向生态补偿的模式还有较大创新的空间。基于本文的分析,现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首先,政府会同科研机构须进一步探索生态元的核算方法,比较各种核算方法的优劣和可操作性,选择一种比较有效、可操作性较强的方法核算各地区各类型的生态资源存量,编制生态元资产负债表,进而构建生态元本底数据库。其次,应出台一些政策充分引导现有的生态元交易潜在参与者(如生态元供应方、生态元需求方和生态元缓解银行),培育面向未来的生态元评估、审计机构等参与主体。再次,在做好引导和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尝试构建生态元缓解银行机制,明确生态元补偿的具体可选择形式。最后,为了实现生态元交易机制的落地,要做好生态元补偿额度的计算、生态元征信系统和信用评级机制构建、新增生态元的甄别和确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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