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1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
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辽宁楼子山等18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通知指出,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此次公布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辽宁省楼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省通化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北极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别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碧水中华秋沙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翠北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徽省古井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福建省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西省婺源森林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通知要求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5月13日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意见提出,按照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转型发展,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着力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任务。到2020年,实现上述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意见明确,将推进七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包括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正式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其中,在战略任务中,明确提出发展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低成本技术和模式;推广节能新技术和节能新产品,加快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发展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技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检测与环境应急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暨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6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
5月22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环境管理动态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七部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暨中国自然保护区发展60周年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出席会议并讲话。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表示,“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力度”,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快编制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二是严格监督管理和执法;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四是实施重大保护工程;五是加大社区扶持力度,形成“政府负主体责任,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全面监督”的管理格局。会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了《中国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大会通报表扬了工作成绩突出的全国自然保护区集体和个人代表。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主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代表约600人参加会议。
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召开
5月23日,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开幕。本次大会以“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环境目标”为主题,将通过一系列决议,并号召各国采取共同行动应对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环境挑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会议期间发布了一系列报告,探究各国在实现这一转型中的探索,包括中国大力推行的“生态文明”,期间由中国环境保护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发布了《可持续发展多重途径》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在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高级别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围绕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环境目标相关情况做了主题发言。大会上还发布了两份有关空气污染治理的评估报告:第一份报告是全球空气质量行动报告,名为“ Action on AirQuality”;第二份报告是《北京空气污染治理历程: 1998—2013年》,该报告总结认为,1998年以来,北京针对“煤烟-机动车”复合污染问题实施的燃煤和机动车污染治理措施,对空气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部委动态
六部委联合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
4月19日,环境保护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纲要》对“十三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十三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引导,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纲要》提出了“十三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的五项主要工作任务及三项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包括: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积极促进公众参与,壮大环保社会力量。
环境保护部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4月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环境保护在供给侧改革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三项重点任务,提出了落实措施。意见从强化约束、严格准入、深化治理、创新驱动等四个方面,提出环境保护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部署推进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促进提高新增产能质量、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完善政策支持等四个方面共18项具体工作任务,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要求。为促进《意见》的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建立了调度制度,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对文件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好的典型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4月2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794—2016)。标准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医疗机构竣工环保验收国家标准,全面规定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的工作程序、总体要求,验收技术方案和验收技术报告的编制要求。该标准明确,医疗机构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应在医疗机构正常营运、营运规模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含75%)的情况下进行,验收工作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但标准同时规定,如实际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在补充环评批复后再进行验收。根据该标准,医疗机构污水和医疗废物都属于验收监测范畴。验收监测除进行资料收集、分析和现场勘查、监测外,还需要对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施工、试营运期出现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治理情况与效果,污染扰民情况等。
环境保护部修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4月底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稿)》,根据《关于调整机关部分司局“三定”方案的通知》,对原实施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细化了具体工作内容,明确了相关负责单位,限定了任务完成时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其他自然资源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全面推开从价计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费基金,以解决企业税费重叠问题,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通知明确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合理确定资源税税率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两部门还同时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提出率先在河北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在全国推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指出,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
5月19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办公厅启用“国环规”发文字号发布规范性文件;未以“国环规”字号发布的其他各类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性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并且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拟设定的制度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政策法规司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应当报经部常务会议或者部长专题会议审议,并经部领导签批同意后发布。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办法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九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
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能源局、海洋局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考虑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等基本国情,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合理设置红线管控指标,构建红线管控体系,健全红线管控制度,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倒逼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意见提出了红线管控的内涵及主要指标设置,要通过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标约束,将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红线管控范围以内。同时,要求加快建立体现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政策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制度体系。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工作重点,环境保护部门牵头负责管控环境质量底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保护部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5月30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依法公开,坚持便民快捷,坚持上下联动,坚持改革创新。方案确定了16项主要任务,包括: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等。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环境日主题
环境保护部把2016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确定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确定该主题主要基于以下考虑:彰显党中央国务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有力配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突出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的核心环保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和期待,增强全社会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释放和传递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保短板攻坚战的行动中来;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系统的角度呼应世界主题。据了解,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口号为“为生命呐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意见共分为7个部分27条。第一部分强调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到第五部分明确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基本类型和审理原则。第六部分提出构建协同审判机制,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整体合力。第七部分要求强化组织保障措施,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意见强调要以新发展理念为统筹,特别是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行动指南,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按照所涉环境要素和环境权益的不同,意见将环境资源案件分为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涉气候变化应对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等四大类,并明确了各类案件的审判重点、审理原则和司法政策。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6月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5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等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是反映中国2015年环境状况的公开年度报告。公报指出,201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区、各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严格环保执法监管,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着力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持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保护部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为贯彻依法治国,推进新常态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国人大于2015年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环境保护部经过长时间的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学习借鉴、深入开展论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www.mep.gov.cn)提供的意见建议格式和反馈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环境保护部通报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组建情况
6月13日,环境保护部向媒体通报新设立的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组建及其运行情况。2015年2月,中编办批复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实施。实施方案主要对三个环境管理司及相关司局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了调整:在职能上,将原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职能整合后按环境要素分到三个司,强化其包括制订环境标准在内的若干管理手段职能,并针对内部职责交叉问题,理顺农村环保、生态补偿、环境信息、考核创建等职责,明确工作分工。在机构设置上,根据职责调整和工作需要,对三个环境管理司内设机构进行合理设置,并对部内相关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责作了相应调整。
学术资讯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召开2016年会
2016年5月21—22日,由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和《中国环境管理》杂志社协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管理专业委员会2016年会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揭牌仪式于秦皇岛召开。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局长曲格平、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司长李庆瑞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环境保护部、部分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近3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14个环保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正式公示了2016年度新一批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名单。此次共有14个环保领域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入围,9个社会治安防控领域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入围。作为国家级重点科研平台,国家工程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托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或高校等设立的研究开发实体。从本次公示的结果看,在环境保护领域中高校表现抢眼,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浙江大学均斩获一个国家工程实验室。
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在京召开
6月5日,环境保护部在京举办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和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陈部长指出,生态示范创建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探索生态文明具体实现形式、积累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提供了重要载体和平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市、县、区正在建设生态市县,133个地区获得生态市县命名,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积累了一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中国生态文明奖经中央批准设立,由环境保护部主办,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具体承办,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此次为首届,评选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基层和一线。获得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的有19个先进集体和33名先进个人。
合作创新·推进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6月7日,合作创新·推进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成立20年主题活动在京举行,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日本环境大臣丸川珠代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陈吉宁部长对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政策交流;二是进一步强化环保技术与产业合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双边和区域协作。开幕式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本届国际研讨会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和日本环境省支持,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共同主办,来自日本外务省、环境省、国立环境研究所(NIES)等近80位日本政府官员、学者、企业人士以及中国外交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以及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界100余名代表参加国际研讨会。研讨会以“合作创新推进绿色发展”为主题,围绕环境治理体系改革与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创新、环境大数据建设与环境监管创新、环境监测与环境治理和环境风险管理5个话题展开,来自中日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从国家战略、政策建议、实践操作等多个维度,深入探讨推动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方向、新路径。
国际清洁技术与融资峰会在京召开
国际清洁技术与融资峰会暨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第一届年会6月12日在京开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致辞。本次会议由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举办。黄润秋表示,年会的召开,为国内外环保技术交流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他强调,环保科技创新要服务好改善环境质量,坚持重点突破,改革环保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和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国际合作。
PACE 2016中国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在甬召开
6月13—14日,由环球中国环境专家协会(PACE)主办,浙江理工大学和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承办的PACE2016年年会在浙江宁波召开。《中国环境管理》从2015年起作为PACE的合作期刊全程参与。今年研讨会的主题是“中国环境治理”,来自全球各地的环境经济领域的80多位专家学者就公共治理、市场治理、政府治理、水治理、大气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术探讨与交流。
第三届全国青年能源环境政策与管理学术会议在京召开
6月19日,由中国“双法”研究会能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分会、中国工业经济学会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青年能源环境政策与管理学术会议暨中国能源转型与实现路径报告发布会在京召开。《中国环境管理》是本次大会支持期刊之一。会议围绕全面小康社会的能源供给与需求、“一带一路”战略与能源合作、雾霾治理与能源转型、煤炭总量控制与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应等议题展开,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何建坤等出席大会并作报告。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能源转型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课题组向社会各界发布了关于“中国能源转型与实现路径”的最新研究报告。